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楊志錦 上海報道 紫光集團有限公司日前公告稱,2022年2月11日,紫光集團等七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專項債權人會議通過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召開,管理人將《紫光集團等七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專項債權人會議債權表(四)》提交第二次專項債權人會議進行書面核查,本次專項債權人會議不涉及表決事項。
記者獲得的債權表顯示,此次共有54戶債權人申報普通債權163.92億,初步確認債權1億,不予確認金額17.47億,暫緩確認金額145.44億。
管理人表示,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五十七條、五十八條的規定,管理人依法接收債權申報、登記造冊,并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進行審查。管理人根據債權申報情況,對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尚未確定的債權、逾期申報的債權進行核查,并編制《債權表(四)》。
此前的2021年12月29日,紫光集團等七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此次會議的議程之一是,出資人審議表決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債權人審議表決重整計劃草案等。
根據草案,截至2021年11月30日,已申報債權中,經管理人審查,管理人初步審查確定的債權總額為1447.82 億元,其中,有財產擔保債權160.47億元,稅款債權2.06億元,普通債權1285.29億元。
草案表示,對暫緩確定債權將根據各類債權的性質,依照債權申報金額或管理人合理估算的金額預留相應的償債資源,該類債權在依法確認后按重整計劃草案規定的受償方式予以清償。
對于未申報債權,將根據債權性質、賬面記載金額、管理人初步調查金額預留償債資源。未申報債權在重整計劃執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該類債權在申報并經依法確認后按重整計劃草案規定的受償方式予以清償。對該部分債權人,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未向重整企業主張權利的,重整企業不再負有清償義務。
另據重整草案,紫光集團重整采用公開招募的方式招募并遴選確定戰略投資者,最終擇優確定由智路資本和建廣資產牽頭,長城資產、湖北科投、珠海華發和河北產投等作為聯合體成員共同組成的戰投聯合體為本次重整的中選戰略投資者。
具體而言,本次重整按照“整體重整”原則,采用“存續式”重整模式,戰略投資者現金出資600 億元參與本次重整投資,其中智路資本、建廣資產、長城資產、珠海華發和河北產投等聯合體成員通過其搭建的戰投收購平臺現金出資549億元整體承接重整后紫光集團100%股權,聯合體成員湖北科投現金出資51 億元收購長存項目資產并承接與長江存儲相關的擔保責任。
清償方案方面,債權人可在“現金+股票+三年留債”、“現金+股票+五年留債”以及“現金+八年留債”三種方案中任選一種。若一切順利,三種清償方案有望最終實現95%至100%的清償。
管理人在二債會上表示,如果債權人表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管理人將在10個工作日內向法院申請裁定重整計劃。法院作出裁定后,重整程序將會進入執行階段。在這一階段,管理人將啟動國家市場總局經營者集中申報審查工作以及國防科工局軍工事項審查工作,這兩項工作是重整交割的先決條件。
兩項先決條件滿足后,將進入實際的交割階段,戰投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600億的投資款支付到位。如果兩項審查在2022年3月31日還沒有完成,管理人和戰投約定600億資金要在3月31之前到位。
去年12月29日晚間,紫光集團在官網發布消息稱,紫光集團等7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債權人會議暨出資人組會議通過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召開,紫光集團重整計劃獲表決通過。
債權人組方面,各組均表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具體來看,有財產擔保債權組中,6家債權人投票同意,占出席會議的該組債權人人數的100%,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100%。普通債權組中,1069家債權人代表的債權金額為1240.94億元,全部投票同意;未出席本次會議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投票的債權人12家,代表的債權金額為135.78億元。綜上,1069家債權人投票同意,占出席會議的該組債權人人數的99.72%,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90.14%。
出資人組方面,由清華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健坤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兩名出資人組成,總出資額合計為6.7億元,兩名出資人均投票同意《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占全部出資人的100%,占全部出資額的100%。
今年1月17日,紫光集團發布公告,紫光集團管理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批準紫光集團等七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案重整計劃,并終止相關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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