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證券報
近期上海市多個區級教育局召集教培機構負責人開會,對下周即將發布的上海市“雙減”政策細則進行溝通說明。其中,上海市將實行培訓機構價格監管和資金監管制度。培訓機構辦學初始資金為捐贈,不可提取。收益可用以改善辦學環境,不能直接劃出。上海市將就培訓費設立規范指導價,后續收費價格須依據政府指導價,物價部門核準價格,上下浮動均有限制。此外,教育培訓機構在新媒體、互聯網、街道、馬路等網絡及戶外投放的廣告要立即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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