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湘源/文
國務院發布的《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國有股減持主要采取國有股存量發行的方式。凡國家擁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資者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時,均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通俗點講,這種方法可以概括為“一邊做加法,一邊做減法”。
“一邊做加法,一邊做減法”比之于一直以來的單邊做加法是一個進步。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日前發布的一項研究成果表明,未流通國家股不但沒有像前6年那樣不斷下降,反而出現上升趨勢。其原因就是在年復一年發行新股、配股、增發新股的同時,不僅進入證券市場的國有股有增無減,而且在一些大型、特大型國有企業發行的股票中,由于市場容量的限制,其流通股所占比例較小,這就使得未流通國有股的增量比重超過了流通股。國有股“一股獨大”是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綜合癥的病根,這個問題,光是就事論是地從治理結構去入手解決是難以奏效的。揚湯止沸,何如釜底抽薪?只有通過國有股減持,才有可能在理順股權結構的基礎上有效地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國有股減持采取存量發行的方式,使發行新股和增發新股不再出現非流通國有股單邊做加法的現象,反而成為按市場資金增量的一定比例減持國有股的機會,這對于抑制未流通國有股增幅的上升勢頭,降低未流通國有股比重,無疑將起到較好的作用。
“一邊做加法,一邊做減法”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資產結構,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進而有助于倡導理性的投資理念。作為國有股減持主流方案的存量發行,針對的是首次發行和增發股票,換言之,只有質地較好的新上市公司和業績優良的老上市公司才有資格成為存量發行的對象。眾所周知,按照目前發行新股和增發新股市場化的定價方式,發行市盈率普遍較高,因而可以預計,按存量發行方式出售的國有股將獲得比協議轉讓以及市場化配售更高的價格,因為后者的定價水平將受到對應公司目前凈資產值的限制。國有股減持按質論價,總體上是符合市場化原則的,這對于糾正目前市場上熱衷于追捧績差股、冷待績優股的投機風氣,將起到較好的引導作用。
“一邊做加法,一邊做減法” 在減持國有股和籌集資金的同時,充分考慮市場承受能力,采取的是非流通國有股存量做減法,市場資金供應做加法的做法。在國有股減持變現同時,所籌集資金全部用于彌補社會保障資金,而國有股減持籌集一部分社會保障基金,通過委托專業的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在資本市場上進行市場運作,可以回流到證券市場,進行良性循環,這有利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對證券市場來說也是一個利好因素。
但是,我們注意到,“一邊做加法,一邊做減法”的做法,畢竟反映了政府在指導思想上還是偏重于做加法。以發行新股來說,站在減持的角度,新股中原有的國有股成份對于該公司來說是存量,但對于證券市場來說則屬于增量,不應適用存量發行的概念。與其發行及上市以后再來逐步按比例出售,何如先改制好了再發行上市呢?否則,市場非流通股的比重雖然可能會逐步下降,但由于新股不斷帶進國有股增量,終究還是增加了今后減持的任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場的壓力。
“一邊做加法,一邊做減法”的方案也存在一些不盡完善之處。對存量發行的國有股實際上采取了隨發行新股或增發新股定價的方式,相對于沒有存量發行資格的績差股,雖說體現了按質論價的區別,同時也難免會有定價過高的可能性。這部分國有股以較高的價格出售,固然有利于增加社保基金的收入,但如果與國有股原有持股成本之間的差距過于懸殊,對于市場投資者和公司原有其他中小股東來說,是不公平的。并且,如果與國有股減持的其他方式產生過于懸殊的價格差異,也是不合理的,可能產生一定的誤導或其它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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