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顧】 楊劍波:我為什么告證監會
新浪財經訊 5月4日上午9時40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宣判楊劍波[微博]敗訴,駁回楊劍波提出的撤銷北京一中院[微博]行政判決書、撤銷證監會[微博]所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相關處罰決定的請求,維持北京市一中院的判決,維持證監會對楊劍波的行政處罰決定及市場禁入決定。
楊劍波對新浪財經獨家表示會申請再審。楊劍波表示:“新修改的證券法明確規定未公開重大信息叫做未公開信息,而非內幕信息,一審二審及證監會都無視證券法關于內幕交易除重大未公開的特點,還需具備和發行人關聯的特點。這是明顯的適用法律錯誤,選擇性執法。這兩點新的證券法都有明確規定。并可反推出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一審及二審沒有法律依據!
2013年8月16日,光大證券爆發因程序錯誤引起的錯單事件,事后被證監會定性為內幕交易。時任高管楊劍波被罰款60萬元及終身禁入證券期貨市場,楊劍波起訴證監會。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判決,駁回楊劍波的訴訟請求。
進入【新浪財經股吧】討論
已收藏!
您可通過新浪首頁(www.sina.com.cn)頂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過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