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郭玉志)針對此前征求意見稿中優先股可轉普通股的規定,有投資者認為,這或將成為新的大小非的問題,并提出了很多建議。對此,證監會[微博]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辦法》采納了投資者的意見,刪除了關于可轉換優先股的有關條款,并新增規定,上市公司不得發行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同時,考慮到商業銀行資本監管的特殊要求,《辦法》提出,商業銀行可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監管規定,非公開發行觸發事件發生時強制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下一步,證監會[微博]也將與銀監會聯合發文,對優先股強制轉換為普通股涉及的有關事項提出具體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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