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萬元被轉走 股民訴證券公司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 04:51 新京報
稱證券公司營業部未經其授權增設轉賬賬戶,致資金被轉走無法追回 本報訊 (記者 呂佳瑜) 股民陳先生稱證券營業部在未經其授權的情況下,為其增設轉賬賬戶,導致其賬戶42萬元資金被轉走無法追回。為此,陳先生將某證券公司營業部訴至法院,索賠損失。近日,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陳先生稱,2006年5月,他與某證券公司營業部簽訂了《指定交易協議書》和《證券買賣委托協議書》,分別開立了上證和深證賬戶,同時設立了銀證轉賬賬戶。此后,陳先生通過銀證轉賬賬戶向自己的資金賬戶轉入45萬元,后又轉出3萬元,賬戶中還有余額42萬元。 同年8月,一直為他提供客戶服務的營業部員工失蹤,陳先生調取股票明細對賬單發現其資金賬戶下多出了一個工行的銀證轉賬賬戶,他賬戶內42萬元余額已經被人分幾次通過該賬戶轉走,無法追回。 陳先生認為,營業部在他本人未親自辦理也沒有授權他人辦理增設銀證轉賬賬戶的情況下,在其資金賬戶上增設了銀證轉賬賬戶,從而導致其資金通過該新增轉賬賬戶挪走,過錯行為與他的財產損失有直接關系,因此他要求該營業部賠償其42萬元資金損失及利息。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