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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隆案牽頭人擔綱首席稽查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01:59 新京報
2008年,我國證券執法體制進行了重大革新,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設立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二是合并稽查一局、二局為稽查局(又名首席稽查辦公室);三是設立中國證監會稽查總隊;四是增加證監會派出機構的稽查力量。 曾牽頭查處“德隆”“科龍”等大案要案的原中國證監會稽查一局局長、現任首席稽查陳舜擔綱合并后的稽查局的運行。 《財經》雜志曾在封面文章中刊登過陳舜的專訪,稱其“行事低調并有著令人矚目的專業背景。” 43歲的陳舜早在1996年便進入證監系統,2005年起擔任稽查一局局長。此前,他曾擔任中國證監會信息中心副主任、市場監管部副主任、稽查二局局長等職務,主持制定了多項案件認定標準、案件調查規則,推動了證券執法方式的改進、執法體制的完善,并牽頭查處了“德隆”“科龍”等大案要案。 行事低調的陳舜掌管的前稽查一局,實際上集中了整個證監會稽查系統90%的人馬,可謂證券監管的主要力量。與他豐富的稽查履歷相對應,陳舜有著令人矚目的專業背景。他先后獲得南開大學國際投資專業博士、南京大學計算機軟件專業博士和北京大學國際法專業博士學位。 陳舜曾告訴《財經》雜志,傳統的老莊股基本沒有死灰復燃,但某些種類的違法違規現象卻有所活躍。例如,有的利用網絡、電話等方式,以提供投資咨詢為名,編造虛假信息影響股價并從中獲利;有的利用重組、投資等重大事項影響股價,通過內幕交易從中獲利;有的利用資金優勢,制造股價變動的虛假信息,引誘投資者買賣并從中獲利。 而陳舜認為,“有效執法的關鍵,是找到填平‘洼地’的方法”。“這些方法的核心,是調整權力和責任的分配,讓違法違規者受到有效打擊,形成威懾,包括強化調查權力;借鑒國際經驗,允許證監會以某種形式提起民事訴訟,代受害人向違法者尋求賠償,追回違法者的不當得利,并直接返還給受害者;讓中介擔負責任。” 事實中,自股市6000點泡沫后,監管層開始分兵兩路———一方面成立稽查隊,加強對上市公司監管,一方面監管基金公司,從資金層面嚴控資金流入。進一步加強了我國交易所、地方證監局、稽查系統“三位一體”的資本市場執法“流水線”。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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