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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報告摘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03:06 證券日報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半年度報告摘要摘自半年度報告全文,報告全文同時刊載于htt://www.sse.com.cn。投資者欲了解詳細內容,應當仔細閱讀半年度報告全文。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1.3 公司半年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 1.4 公司負責人夏增文、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韓毅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韓毅聲明:保證本半年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況 2.1 公司基本情況簡介 2.2 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2.2.1 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2.2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適用 □不適用 2.2.3 國內外會計準則差異 □適用 √不適用 §3 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 3.1 股份變動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單位:股 3.2 股東數量和持股情況單位:股 3.3 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適用 √不適用 §4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4.1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變動 □適用 √不適用 §5 董事會報告 報告期內,仍然受全球基礎材料價格持續上漲的不利影響,公司經營團隊在堅持“以規模化生產為基礎,追求精益管理,提升運營效率,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經營方針,提升公司存量資本營利能力的同時,加快中高端產品的研發及產線試生產進程,VDMOS等系列產品已初步實現小批量試生產。這不僅進一步優化了公司產品結構,也強化了公司在半導體分立器件行業的技術優勢。伴隨著公司中高端產品技術與規模化生產能力的不斷融合,必將大幅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實現公司的快速發展。 報告期內,公司實現主營業務收入45,016.96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4.35%,其中:成品銷售實現32,737.35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1.46%;芯片銷售實現5,348.13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4.26%;實現凈利潤5,948.89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0.92%;股東權益92,073.51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6.91%;每股收益達到0.25元。 5.1 主營業務分行業、產品情況表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5.2 主營業務分地區情況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5.3 主營業務及其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4 主營業務盈利能力(毛利率)與上年相比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5 利潤構成與上年度相比發生重大變化的原因分析 □適用 √不適用 5.6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5.6.1 募集資金運用 □適用 √不適用 5.6.2 變更項目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7 董事會下半年的經營計劃修改計劃 □適用 √不適用 5.8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9 公司董事會對會計師事務所本報告期“非標準審計報告”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5.10 公司董事會對會計師事務所上年度“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變化及處理情況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6 重要事項 6.1 收購、出售資產及資產重組 6.1.1 收購資產 □適用 √不適用 6.1.2 出售資產 □適用 √不適用 6.1.3 自資產重組報告書或收購出售資產公告刊登后,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對報告期經營成果與財務狀況的影響。 □適用 √不適用 6.2 擔保事項 √適用 □不適用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6.3 非經營性關聯債權債務往來 □適用 √不適用 6.4 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適用 √不適用 6.5 其它重大事項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和證券投資情況 □適用 √不適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業、擬上市公司股權的情況 √適用 □不適用 6.5.3 其他重大事項的說明 □適用 √不適用 §7 財務報告 7.1 審計意見 7.2 財務報表 合并資產負債表 2007年06月30日 編制單位: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 元 幣種:人民幣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韓毅 會計機構負責人:韓毅 母公司資產負債表 2007年06月30日 編制單位: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 元 幣種:人民幣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韓毅 會計機構負責人:韓毅 合并利潤表 2007年1-6月 編制單位: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 元 幣種:人民幣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韓毅 會計機構負責人:韓毅 母公司利潤表 2007年1-6月 編制單位: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 元 幣種:人民幣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韓毅 會計機構負責人:韓毅 合并現金流量表 2007年1-6月 編制單位: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韓毅 會計機構負責人:韓毅 母公司現金流量表 2007年1-6月 編制單位: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韓毅 會計機構負責人:韓毅 合并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2007年1-6月 編制單位: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韓毅 會計機構負責人:韓毅 母公司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2007年1-6月 編制單位: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韓毅 會計機構負責人:韓毅 7.3 報表附注 7.3.1 如果出現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或會計差錯更正的,說明有關內容、原因及影響數。 根據財政部財會[2006]3號《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的通知》,公司從2007年1月1日起,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所規定的5-19條相關內容及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范問答第7號――新舊會計準則過渡期間比較財務會計信息的編制和披露》(證監會計字[2007]10號)規定,對財務報表項目進行了追溯調整。 7.3.2 報告期內,公司財務報表合并范圍未發生重大變化。 八、備查文件目錄 1、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 2、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 ; 3、2007年中期報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長:夏增文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6日 股票代碼:600360 股票簡稱:華微電子 編號:2007-023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于2007年7月31日以書面方式發出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通知,2007年8月6日上午9:00在公司總部402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由董事長夏增文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以下事項: 一、審議并通過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公司2007年半年度報告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華微科技有限公司對外投資的議案》。 為實現在珠江三角洲建立一個具有相當規模,足以支撐和覆蓋公司在珠江三角洲乃至整個華南地區及臺灣省等大陸以外的功率半導體器件市場的后道封裝基地的戰略部署,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華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華微”)以相關半導體后道封裝工序的資產(包括:廠房、國有土地、附屬設施、全部凈化安裝工程和相關封裝設備等不動產、固定資產)及部分現金作為出資,與澳門明德有限公司合資在廣東省廣州保稅區設立廣州華微電子有限公司,公司注冊資本4000萬元,上海華微持有3000萬元人民幣的出資額(占公司注冊資本75%的股權),其中以土地、廠房作價2800萬人民幣入資,其余200萬人民幣以現金方式入資。本次對外投資內容詳見《本公司關于控股子公司對外投資公告》(公告編號:臨2007-025)。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7年8月6日 股票代碼:600360 股票簡稱:華微電子 編號:2007-024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第七次監事會于2007年8月6日上午在公司總部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到監事3人。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決議: ●審議并通過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公司2007年半年度報告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表決結果:贊成票3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2007年8月6日 證券簡稱:華微電子 證券代碼:600360 編號:臨 2007-025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子公司對外投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對外投資概述: 作為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自上市以來制定且多年來貫徹的積極拓展上下游產業、積極尋求擴大產能、積極開拓“珠三角”、“長三角”市場的投資擴張戰略的一部分,經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十二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決定批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華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華微”)以相關半導體后道封裝工序的資產(包括:廠房、國有土地、附屬設施、全部凈化安裝工程和相關封裝設備等不動產、固定資產)及部分現金作為出資,與澳門明德有限公司合資在廣東省廣州保稅區設立廣州華微電子有限公司,本次對外投資未構成關聯交易,投資金額在董事會授權審批范圍內。 本次對外投資的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刊登于2007年8月7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二、投資主體基本情況: 1、上海華微科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注冊資本8000萬元,法定代表人:赫榮剛,注冊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路1196/2號101室,公司經營范圍:半導體分立器件、集成電路、電子產品、自動化儀表、電子元器件、應用軟件的設計、開發、制造、銷售;實業投資、國內貿易,經營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不另附進出口商品目錄),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口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涉及許可經營的憑許可證經營)。 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總資產121,474,631.04 元、總負債37,587,856.89元、凈資產83,886,774.15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2、澳門明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游德光 先生,國籍/居留權:澳門,注冊地點:澳門惠愛街52-56號有福大廈4樓M。 三、對外投資交易的主要內容: 1、合資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廣州華微)名稱:廣州華微電子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廣州保稅區保盈大道15號 3、經營范圍:設計、研發、生產、加工、檢測:半導體器件、電力電子器件、電子元件、光電子器件;銷售本公司產品及提供相關技術咨詢服務。 4、公司的注冊資本為40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于4000萬元人民幣的外幣。 5、合營各方持有公司股權的比例如下: 1)、上海華微作為中方投資者,持有3000萬元人民幣的出資額(占公司注冊資本75%的股權) ;其中以 土地、廠房作價2800萬人民幣入資,其余200萬人民幣以現金方式入資。 2)、澳門明德有限公司公司作為外方投資者,持有1000萬元人民幣的出資額(占公司注冊資本25%的股權)。以相當于1000萬人民幣的外幣現金入資。 6、有關合資合同、合資章程于獲得有權的外商投資主管機關批準,并頒發《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生效。 四、擬用于出資的房地產: 1、房屋所有權人及國有土地使用人:上海華微科技有限公司; 2、房地產座落于廣東省廣州市廣州保稅區保盈大道15號; 3、國有土地使用面積19,030.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18,678.2697平方米; 4、國有土地類型為出讓; 5、國有土地使用期至2049年7月22日; 6、國有土地使用用途:工礦倉儲用地,房屋用途:非居住用房; 7、《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粵房地產證字第C4888610號。 8、上述該房地產不存在權屬爭議。 五、本次對外投資完成后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 1、本次對外投資完成后,廣州華微將主要承攬本公司生產的芯片的后道封裝業務,這將與本公司形成長期、經常性的關聯交易。但鑒于廣州華微是本公司實際控制的企業,與廣州華微之間的關聯交易不會損害本公司的利益,且不會產生不利影響。 2、就后道封裝承攬業務所面向的目標市場而言,廣州華微將可能面向華南及臺灣省等大陸以外地區的同類芯片生產企業承攬封裝業務,廣州華微與本公司的后道封裝業務所面向的目標市場不同,因而不會產生實質性同業競爭。 六、董事會意見: 本公司董事會認為: 上述子公司對外投資事項將使本公司實現多年來謀求的在珠江三角洲建立一個具有相當規模,足以支撐和覆蓋本公司在珠江三角洲乃至整個華南地區及臺灣省等大陸以外的市場的后道封裝基地的戰略部署,同時華南地區功率半導體芯片后道封裝基地的投資將進一步降低公司運營成本、增加邊際貢獻利潤,且在發揮規模優勢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華微”品牌的核心價值和在華南地區的知名度。上海華微作為本公司主要的產業投資平臺之一,進行此次投資符合其定位。 綜上,董事會認為,上述子公司對外投資事項,符合本公司的長遠利益和戰略利益。 七、備查文件目錄: 1、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議案、會議記錄、決議; 2、房地產權證。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7年8月6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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