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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發相關規則正在完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 00:15 證券日報
□ 本報記者 侯捷寧 根據本報數據中心統計,截至7月30日,兩市共有135家上市公司披露定向增發方案,但是,只有10家獲批。“目前定向增發的審批速度明顯減緩,這可能與目前監管層對定向增發規則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整有關。”一位證券公司投行部負責人這樣告訴記者。 事實上,自再融資開閘后,上市公司就一直對定向增發情有獨鐘,因為與普通增發相比,定向增發具有審核程序簡單、發行成本低、信息披露要求低、發行人資格要求低的“一簡三低”特征。此外,定向增發并不局限于單純融資,還與整體上市、資產注入等市場熱捧的題材相連,導致定向增發持續升溫且高燒不退。 “正是由于定向增發的簡易審核程序,使得定向增發中存在的問題越來越突出。”業內人士指出,由于監管層對認購增發股票的資產質量的評估、相關當事人對發行價格的操縱,以及戰略投資者行為動機的不當等問題難以審查,造成了定向增發越熱問題也越突出。 面對這樣狀況,記者了解到,定向增發的相關規則正悄然發生著改變。今年7月上旬,券商投行部都收到了一份《關于上市公司做好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有關注意事項的函》,這份監管函主要對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具體操作提出了新的指導意見,包括如何確定定價基準日、發行底價怎樣計算、戰略投資者鎖定期多長、發行對象如何選擇等。 “在定向增發中爭議最大也是最為核心的問題是定價基準日的選擇,基準日的確定至關重要,是防止利益輸送的重要環節。”一位券商投行負責人指出,由于以往對定向增發定價基準日并沒有作出明確界定,僅僅在《再融資管理辦法》中規定“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這就導致對增發定價基準日具有可選擇性,特定對象參與增發的價格可能大大低于二級市場價格,從而孳生尋租空間。 因此,在監管函中,監管層明確定價基準日有三個時點: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日與發行期首日(發出邀請函日)。并按照認購對象的不同,詳細規定了定價基準日的選擇。 “監管層此次對定價基準日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意圖明顯,目的是想通過更加嚴格的規定防止控股股東利用以前規則漏洞,防止損害上市公司與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業內人士這樣認為。 另外,記者了解到,定向增發的發行對象也將有新的變化,據平安證券投資銀行部副總裁陳郎平透露,平安證券目前就正在操作兩家上市公司向獨立第三方的定向增發。其中,一家IT上市公司準備進入煤化工領域,要收購一家上游的煤化工非上市企業,希望采用向獨立第三方定向增發的方式;另一家上市公司則為ST公司,目前證監會正在就相關項目進行審批。業內人士認為,此舉如若成功將開啟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新路徑。 分析人士指出,從定向增發操作規則的種種變化中可以看出,定向增發中存在漏洞的相關規則正在監管層的規范中得以完善。同時,監管層也正在向市場傳遞著一種信息,即規范定向增發行為,防止利益輸送,保護投資者利益,鼓勵再融資方式多元化發展。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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