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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8月1日起權證風險揭示書須書面簽署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 07:0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深滬證券交易所通知要求自8月1日起權證風險揭示書須書面簽署 證券時報記者 黃 婷 吳清樺 本報訊 為控制權證交易風險,深滬證券交易所日前向各會員單位發出通知,重申簽署權證風險揭示書有關事項,規定自8月1日起,會員應當要求首次買入權證的投資者,在申請開通權證買入權限前書面簽署《權證風險揭示書》,對未書面簽署《權證風險揭示書》的投資者,會員不得為其開通權證買入權限。 據了解,此次通知要求投資者買入權證前,必須當面到開戶營業部書面簽署《權證風險揭示書》,停止一些非現場的簽署方式,主要是避免把簽署風險揭示書當成“走過場”,讓風險揭示書和投資者教育等相關措施能夠真正起到警示風險的作用。 通知指出,各會員必須按規定向首次買賣權證的投資者全面介紹相關業務規則,充分揭示權證交易的高風險性,切實引導、提醒投資者重視并控制權證交易風險。投資者一旦簽署《權證風險揭示書》,就表明投資者了解權證投資的相關風險,對自己的交易及相關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投資者和券商都應當對此引起足夠的重視。 深滬交易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近期在某些權證交易中出現的非理性投資行為顯示,一些投資者不了解產品特性,不熟悉交易規則,投資風險意識薄弱。在近期幾個到期實際價值為零的權證交易中,有些投資者依然大量買入并持有,很多是因為對權證的基本常識不了解而造成損失。另有個別投資者無視市場交易規則,通過大筆申報、連續申報、頻繁回轉申報等導致權證交易價格明顯異常。這些問題反映出部分會員對投資者風險教育工作沒有完全落到實處,對客戶交易行為的管理比較薄弱。因此,投資者教育工作還需要會員單位進一步加強。 交易所負責人表示,會員單位和所屬營業部應當多組織一些通俗易懂的宣傳材料,通過各種有效方式持續向客戶解讀權證投資的風險、相關的法規和交易規則,在權證到期和交易風險加大時還應當通過張貼、電話提醒、電子郵件、手機短信、傳真等多種方式,及時告知客戶,并同時在公司網站首頁、網上行情系統、網上交易系統、電話委托系統等發布相關提示,切實做好客戶服務工作。此外,會員還應對客戶交易行為實施有效監督,對發現的涉嫌違規行為應當及時制止。 為進一步遏制過度炒作權證行為,深滬交易所表示,將進一步采取各種相關監管措施強化交易監管,包括完善盤中臨時停牌和風險提示機制、建立重點賬戶名單庫,對重點賬戶實施跟蹤監控,對通過大筆申報、連續申報、頻繁回轉申報導致權證交易價格明顯異常的賬戶限制交易,并對權證交易中涉嫌違規行為上報證監會查處。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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