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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試點先行 公司債年內規模將突破千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23:51 財經時報
本報記者 崔帆 編者按:在今年“兩會”結束后,停滯的中國債券市場改革終于有了實質性的進展,公司債與企業債分離監管,打破了企業債由發改委審批的行政壟斷。《財經時報》獲悉,證監會將在二十多家遞交發債申請的上市公司中遴選6家公司債試點。而發行程序上大大簡化的公司債,將在年內達到1000億元的規模。 “公司債的準備工作正在積極有序地進行,一方面我們正在從遞交發債申請的上市公司中遴選試點,另一方面有關公司債管理暫行辦法草案正等待國務院的審批。”證監會人士對《財經時報》透露了公司債的最新進展。 提起公司債,不可避免的是需要厘清它和企業債券之間的關系。從邏輯關系來說,公司債和企業債并無本質區別,只是“企業”的外延比“公司”的大,企業債應該包括公司債,目前公司債發行主體是指在海內外上市的國內公司。 在今年“兩會”結束后,落后的中國債券市場改革終于有了實質性的進展,公司債與企業債分離監管,打破了企業債由發改委審批的行政壟斷。 6月12日,證監會公布了《公司債發行試點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試點辦法》),正式拉開公司債的帷幕。 業內人士表示,就上市公司而言,債權融資將成為資本市場融資方式的主流,對增加公司融資規模十分有利。 遴選試點 《財經時報》獨家獲悉,公司債首批試點將在滬深300成分股中選擇凈資產大于15億元的藍籌公司發行,證監會將在已經上報發債申請的二十多家上市公司中,初步遴選中國石化(600028.SH)、上海機場(600009.SH)、深高速(600548.SH)、華茂股份(000850.SH)、中國鋁業(601600.SH)、韶能股份(000601.SH)等6家作為首批發行公司債的上市公司。 “在試點名單未正式公布之前,結果仍有變化的可能。”證監會內部人士透露。 據了解,在6月12日《試點辦法》公布后,中金公司、中信證券、華泰證券、國泰君安等6家證券公司被證監會授意,開始積極籌備上市公司的公司債試點工作,并著手挖掘潛在公司債發行的客戶資源。 根據《試點辦法》的要求,公司債的發行主要有兩個限制,首先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凈資產的40%;其次,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于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按此推算,公司債的發行條件較為寬松,大部分上市公司都能符合發行公司債的要求。 據一位負責公司債業務的大型券商高管透露,“由于證監會還沒有具體出臺有關公司債的管理細節,所以公司債試點并沒有遇到太多限制,但可以預見的是,最先獲準試點的是‘資質良好的、比較大的上市公司’。” 此外,《財經時報》還了解到,公司債的具體發行期限將集中在3到7年,“由于公司債的發行利率高于企業債,而且企業債的期限主要集中在10年及10年以上,所以發行人為了降低成本,同時避開與企業債的直接競爭,傾向于縮短發行期限。”國泰君安一位分析師坦言。 千億規模 《試點辦法》中明確了公司債采用核準制及市場化的價格發行。公司債的主承銷商根據公司的需求與市場條件對項目進行設計,再將相關財務文件、發行文件報送證監會;然后證監會依據信息公開原則,對申報文件的全面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及時性進行審查,但不會對發行行為及債券本身做出價值判斷。 中信證券債券交易部執行總經理高占軍預測,公司債簡便的發行程序將有利于發行規模的迅速擴大,其融資規模將直逼股票市場。 根據中金公司固定收益部發布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證監會在公司債初期僅考慮凈資產在15億元以上的發行人。據悉,符合這樣發行條件的A股發行人的凈資產總額大約為9.3萬億元,按照凈資產余額的40%作為上限,減去目前的應付債券余額,理論上的發行規模上限將達到3.2萬億元。 “但發行主體首先在滬深300樣本股的上市公司中選取,平均每家的發行規模為28.74億元。如果考慮首批進行公司債發行試點的都是規模最大的藍籌公司,年內可能有10到20家發行,發行規模最大將達到1000億元。” 市場化機制 《財經時報》獲悉,公司債除了發行條件頗為寬松外,還將采取市場化運作,借鑒中國上市公司股票的發行機制。 “公司債不再沿用企業債的審批模式。長期以來,發改委對企業債的發行實行年度額度審批制,這嚴重阻礙了中國企業債市場的發展。即便在2006年企業債的發行規模大幅提升至1015億元,但發債總量僅占全國債券市場的6.77%。”證監會研究部負責人祁斌曾坦言。 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證監會正準備在成立一個新的部門,以負責公司債的發行管理工作,“這個部門將增設在證監會負責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發行部內部,屆時發行部除現有的一個綜合處、一個發審委、五個發審處外,將增加第八個職能管理部門。” 此外,證監會還希望將公司債的發行掛牌放在交易所。 “這將對公司債的發行定價帶來了很多困難,因為滬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采取的是集中競價交易模式,這容易導致債券價格過度波動,價格扭曲。從國際經驗來看,約90%以上的公司債是在各種形式的場外市場(OTC市場)交易,而不是在交易所進行。”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說。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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