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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框架初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 14:58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鄒愚 久聞樓梯響,終見人下來。 6月15日,一位接近管理層人士向記者透露:“深交所已將創業板設想的框架內容遞交至有關部門,主要包括創業板的設立方向、創業板上市公司原則性條件等,但還沒有具體的操作規則與運作細則。” 據悉,在新的框架內容中,對上市企業的要求有所降低,創業板設立后,中小企業板仍將存在,兩者并行不悖。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深交所設想的框架是:“擬上市企業兩年凈利潤超過2000萬元,最近一年凈利潤在1000萬元以上。”相較之當前的中小企業板,條件放寬很多。 據悉,對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規定,目前尚未明確,不過,根據《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而《證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 此前,有關部門曾經設想將中小企業板直接“改造”為創業板,不過據該人士透露,中小企業板將長期存在,不會因為創業板的出現而取消。中小企業板與創業板最大的區別體現在上市門檻上。 “創業板上市條件設定會比較寬松的,更多聚焦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性’與‘成長性’上。”上述人士說。 “來自高層消息,創業板很可能在明年年初推出。”上述接近管理層人士說。不過,記者此前從深圳創投業人士處獲悉,創業板推出的時間更可能提前至今年年底。 “實際上,在深交所上報方案后, 據深圳一家券商的投行部老總透露,此前證監會、深交所有關部門曾經召集幾家券商的投行人員以及相關學者開會討論。當時一個思路就是,深圳創業板的設立,可以參考新加坡和香港的創業板經驗。 “深圳創業板對于上市企業提出盈利要求,實際上是為了保證上市公司的質量和發展潛力。”深圳某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如果照搬香港和新加坡模式,可能導致很多不具備持續增長能力的企業通過上市套現,導致投機過度,不利于整個市場的長期發展。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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