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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慶:建多層次資本市場是重要緊迫的任務之一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 15:39 新浪財經
新浪財經訊 今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副主任周正慶在第5屆中小企業融資論壇上表示,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已成為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和貫徹實施自主創新戰略最為重要和緊迫的任務之一。 周正慶指出,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關鍵在于落實相關的法律法規。當前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法律框架雖已基本成型,但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進一步完善。對此,他提出幾點建議,一要抓緊貫徹落實現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二是要多管齊下,為主板市場做優做強營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環境;三是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板的有關法律制度;四是盡快構建創業板市場的具體法律制度;五是逐步完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法律架構。 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法律框架基本成型 周正慶總結表示,當前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法律框架已經基本成型。 一是法律方面。2006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公司法》和《證券法》,改革了公司資本制度、提高了知識產權在公司資本構成中的地位,確定了多層次市場建設的法律架構,適度降低了股份發行、上市的條件,并取消了連續三年盈利的要求,縮短了發起人和管理層持股的限制流通時間。上述規定為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據。此外,2002年6月29日通過的《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家采取措施拓寬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創造條件,通過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各種方式直接融資”,將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與中小企業發展的迫切需求相聯系,確立了現階段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所承擔的重要使命和職責。 二是法規性文件與國家政策方面。2003年10月14日,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完善資本市場結構,豐富資本市場產品。規范和發展主板市場,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建設”,將多層次資本市場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戰略目標緊密結合。2004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建立多層次股票市場體系”,“繼續規范和發展主板市場,逐步改善主板市場上市公司結構。分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完善風險投資機制,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黨中央、國務院的上述文件為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據和政策支持。 三是部門規章方面。2005年11月15日,國家發改委、科技部、我國證監會等10部委聯合發布了《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可以通過股權上市轉讓、股權協議轉讓、被投資企業回購等途徑,實現投資退出。國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完善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退出機制”,為資本市場、風險投資和科技產業的相互聯動提供了依據。今年5月以來,我國證監會制定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等一系列部門規章,為推進我國主板市場和中小企業板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持。 進一步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法律框架 周正慶指出,目前我國資本市場仍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特別是直接融資比重仍然偏低,嚴重制約了資本市場在資源配置中基礎性作用的發揮;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尚未形成,還難以有效滿足自主創新型企業的投融資需求。因此,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已經成為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和貫徹實施自主創新戰略最為重要和緊迫的任務之一。 “當前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法律框架雖已基本成型,但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進一步完善!敝苷龖c評價稱。 周正慶指出,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關鍵在于落實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此,他提出了幾點建議,一要抓緊貫徹落實現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二是要多管齊下,為主板市場做優做強營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環境;三是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板的有關法律制度;四是盡快構建創業板市場的具體法律制度;五是逐步完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法律架構。 第一,抓緊貫徹落實現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周正慶指出,當前,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關鍵在于落實相關的法律法規。各有關部門都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全局出發,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盡快行動起來,扎扎實實貫徹落實現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同時,相關部委要積極做好知識產權、金融、財政、稅收、外匯管理等配套法規規章和具體政策措施的制訂和實施,以促使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快速、有序推進。 第二,為主板市場做優做強營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環境。周正慶指出,A+H發行方式的確立及海外上市國有企業的回歸,股權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上市公司“清欠解!惫ぷ鞯捻樌七M,為提高主板上市公司的質量奠定了基礎。要以此為契機,多管齊下,為主板市場做優做強營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環境。一是要積極推動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整體上市、并購重組等方式做大做強;二是要鼓勵上市公司依法推行規范化、市場化、動態、長期的股權激勵措施,以提高上市公司經營業績,促進上市公司規范運作與可持續發展。三是要推動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證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運營的透明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治理水平;四是要貫徹落實《刑法六修正案(六)》的規定,嚴禁侵占上市公司資金,堅決遏制違規對外擔保,嚴厲打擊證券違法犯罪行為,以充分維護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板的有關法律制度。周正慶指出,以設立中小企業板為突破口,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是我國從單一層次市場向多層次市場體系邁出的第一步,也是關鍵的一步。目前,中小企業板市場規模過小,難以形成市場影響力和吸引力;發行上市和再融資速度較慢,難以及時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因此,要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板發行上市等有關法律法規。一是要根據修訂后的《公司法》和《證券法》,在總結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規律和特點的基礎上,制定不同于傳統企業的發行審核標準,重點關注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究開發能力、科技含量、獲利能力和成長潛力,簡化核準程序,加快科技型中小企業上市進程;二是要推動建立中小企業板公司小額再融資機制,提供更快捷的再融資渠道;三是要盡快頒布實施《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特別規定》,建立適應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優勝劣汰”的退市機制;四是要推進全流通機制下的交易與監管制度創新,不斷增強中小企業板的生命力和吸引力。 第四,盡快構建創業板市場的具體法律制度。周正慶指出,新《公司法》、《證券法》的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推出創業板的條件和時機逐漸成熟。因此,我們要盡快構建創業板市場的具體法律制度,做好創業板市場推出的充分準備。首先,我國證監會要根據《證券法》的授權,按照不同類型、不同成長階段的科技型、創新型企業的不同特點和風險特性,制定相應的發行上市條件,并盡快出臺《創業板公司發行上市管理辦法》,爭取早日推出創業板市場。此外,深交所要切實做好創業板公司上市、交易、監察、信息披露等業務規則的擬訂和修改,構建適應自主創新需要的完善的創業板規則體系。 第五,逐步完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法律架構。周正慶指出,一是要進一步明確代辦系統的法律定位,將代辦系統建設成為全國性的統一監管的非上市公眾公司和高科技股份公司股份報價轉讓平臺;二是要進一步改進代辦系統的交易、結算制度,提高代辦系統的流動性;三是要進一步梳理代辦系統的信息披露流程和方式,提高掛牌公司的透明度;四是要建立掛牌公司再融資制度,進一步探索掛牌公司到中小企業板上市的轉板機制,提高代辦系統的吸引力。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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