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券商須依規收取傭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實施壟斷;地方協會、券商須對傭金收取情況進行自查清理,6月15日前上報自查情況
⊙記者 馬婧妤 郭玉志 ○編輯 孫忠
證監會[微博]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昨日在例行發布會上介紹,日前證監會已向各證監局及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證券經紀業務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對證券經紀業務有關監管要求作了進一步明確、重申和細化。
按照《通知》,證券經營機構須依規收取傭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實施壟斷,同時須統一線下線上業務規則。各地證券業協會、證券經營機構須對傭金收取、傭金自律活動進行全面自查自糾,主動清理規范違反《反壟斷法》或者《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行為,并于6月15日前將自查清理情況匯總上報。
《通知》具體規定了如下四方面主要內容:
一是要求各證監局督促轄區證券經營機構、地方證券業協會嚴格依照《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關于調整證券交易傭金收取標準的通知》的規定,確定傭金收費標準、實施傭金自律管理,強調不得以任何形式實施壟斷,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不正當競爭,不得過度宣傳、虛假宣傳誤導投資者。
二是要求各證監局督促轄區證券經營機構、地方證券業協會嚴格依照《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及我會現行監管規定,依法合規開展證券經紀業務活動,統一線下線上業務規則,進一步落實嚴格驗證客戶開戶身份、客戶適當性、強化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的有效性、做好客戶回訪與服務工作等各項監管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系統防護能力。
三是要求各證監局切實履行轄區監管責任制,及時跟蹤轄區證券經營機構動態,做到事前跟蹤預判、事中監測分析、事后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依法叫停、糾正或查處。各證監局督促轄區證券業協會、證券經營機構須對傭金收取、傭金自律活動進行全面自查自糾,主動清理規范有關違反《反壟斷法》或者《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行為,并于6月15日前將轄區證券業協會、證券經營機構自查清理情況匯總報告證監會相關部門。
四是要求中國證券業協會積極主動履行自律管理職責,充分發揮行業作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壟斷行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張曉軍說,近期部分證券經營機構利用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開展證券經紀業務活動,在提高客戶服務能力、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為進一步支持證券公司依法、合規、穩健開展業務,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下發了《通知》。
張曉軍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有效平衡促進市場競爭與維護市場秩序兩者的關系,在鼓勵創新的同時,依法加強對證券經紀業務的事中事后監管,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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