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陷”亞洲證券的5500萬元資金背后,五糧液投資公司扮演何種角色?
李德林/文
“一生情深似海,愛到春水滾滾來。五糧春光燦爛,香醉人間三千年。”五糧液旗下五糧春品牌廣告拍的美輪美奐。“深似海”的還有五糧春的經銷商——智溢酒業及其實際控制人。
原亞洲證券成都南一環路營業部總經理龐鈴及居間人向曉衛涉嫌合同詐騙案的標的,是成都智溢5500萬元巨額資金。多方信息顯示,成都智溢與五糧液控股子公司五糧液投資公司自2002年以來就開始合作投資,操盤人則是尹啟勝。
截至目前,此案尚有諸多謎團待解,如:五糧液投資公司和成都智溢是什么關系?成都智溢為何委托尹啟勝操刀?更重要的是,這筆巨額資金到底是不是五糧液投資公司的——盡管五糧液發公告稱并無關聯。
一樁陳年舊事將五糧液(000858)推向了風口浪尖。
2009年3月17日,五糧液發布公告稱,“本公司及下屬控股子公司從來沒有任何資金存放于亞洲證券公司”,“本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宜賓五糧液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五糧液投資公司”)也未在亞洲證券公司存放任何款項。”
這是五糧液針對此前媒體報道其巨資炒股“失陷”亞洲證券(已破產清算,被華泰證券接收)未做信披所做出的回應,也是繼2008年年報披露五糧液投資公司存放于中科證券(已破產清算,被安信證券兼并重組)的8294.59萬元保證金尚未追回后,再次卷入與破產券商之間的資金糾葛。
不同的是,五糧液“涉陷”亞洲證券更加曲折——兩者表面確如五糧液公告所稱,并無直接關聯,但通過成都智溢塑膠制品有限公司(下稱“成都智溢”)與關鍵人物尹啟勝,這樁塵封往事由原亞洲證券成都南一環路營業部(下稱“亞洲證券成都營業部”)總經理龐鈴以涉嫌合同詐騙罪被起訴而被揭開一角。
但與中科證券的資金糾紛一樣,在更多真相披露之前,五糧液仍保持著侯門深似海般的沉默。
神秘大客戶
2009年8月26日上午9點,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正式開庭,涉嫌合同詐騙罪的被告人龐鈴被帶上法庭。這一場原計劃一個上午就開庭審理完畢的案件,由于法庭上控辯雙方針鋒相對,一直持續到下午5點才結束。
2009年7月7日,龐鈴被成都市人民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提起公訴。此前的2008年10月13日,龐鈴已被成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
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中稱,“亞洲證券公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明知公司已巨額虧損的情況下,隱瞞事實真相,通過簽訂委托理財協議騙取客戶保證金5500萬元,被告人龐鈴作為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參與,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規定。”
起訴書中所稱的“客戶”是指成都智溢,除了龐鈴,起訴書中還提到了另一個關鍵人物向曉衛。
按照起訴書描述,2004年初,龐鈴時任亞洲證券成都營業部總經理,向曉衛則為該營業部的居間人,即客戶經理,為營業部引進資金賺取傭金。
彼時,亞洲證券已在2002年9月由原三峽證券增資擴股并完成更名,成為一家全國性綜合類證券公司,總部位于上海,在全國擁有48家證券營業部和12家證券服務部。按照上海總部的要求,亞洲證券下屬各營業部開展了引進客戶資金和辦理委托理財業務。
法庭上,公訴人稱,2004年3月,龐鈴為獲取獎金及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編造了亞洲證券將要承銷“豐原可轉債”二期項目(2003年4月,豐原生化曾發行5億元可轉債,主承銷商為平安證券),授意向曉衛以此作為建議客戶投資的計劃,引進客戶資金。
接下來的故事就有點奇怪了。
2004年4月,向曉衛對龐鈴稱其可為亞洲證券引進成都智溢5500萬元客戶資金。
資料顯示,成都智溢成立于1999年6月,自然人謝軍、余力分別出資140萬元、60萬元,經營范圍為“銷售塑膠制品及各種管材”。2001年前,其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均為謝軍。
成都智溢的授權代表為尹啟勝。當時,尹啟勝擔任五糧液投資公司總經理。據尹啟勝稱,其與謝軍關系密切,由于成都智溢對投資業務不熟,就委托他來做。謝軍委托尹啟勝操作成都智溢的資金至今有10年時間了。
原五糧液投資董事長馮光興也證實:從2002年起,五糧液投資公司就與成都智溢共同出資用于炒股。并且使用成都智溢名義開戶。2004年5月之前,其操作營業部一直是成都證券(現國金證券),負責操盤的也是尹啟勝。
龐鈴向亞洲證券上海總部匯報后,得到答復稱:客戶只要將資金存入公司一年不動,就可以支付5%的傭金。龐鈴將上海總部的答復告訴了向曉衛,向曉衛跟尹啟勝協商后反饋:客戶同意將資金存入亞洲證券一年不動。
其間,龐鈴還帶著尹啟勝、向曉衛到亞洲證券上海總部考察。后經上海總部同意,2004年5月12日,龐鈴代表亞洲證券與向曉衛簽訂了《合作協議》,約定按照引進資金總額5%的比例給向曉衛支付傭金。
2004年5月13日,尹啟勝到亞洲證券成都營業部開戶。除成都智溢外,尹啟勝還帶來了重慶絲綢進出口公司的賬戶,并要求開戶信息屏蔽,理由是受成都智溢委托,不希望更多的人知道。隨后,尹啟勝代表成都智溢實際存入7500萬元。
亞洲證券上海總部看到資金劃入賬戶后,要求尹啟勝出具一份關于資金一年不動的書面承諾,向曉衛很快就拿到了尹啟勝的書面承諾書。
但當向曉衛要求亞洲證券支付其傭金時,卻被告知保證金不能支付5%的傭金,客戶必須簽訂一份委托理財協議才能支付傭金。亞洲證券上海總部通知龐鈴,可以就委托理財協議簽訂一個補充協議,約定如未經成都智溢授權,委托理財協議不能生效。
向曉衛很快給龐鈴提交了蓋有成都智溢印張和法人代表簽名的《資產委托管理協議》以及《資產委托管理協議之補充協議》。協議約定:成都智溢委托亞洲證券管理資產5500萬元,委托期限為2004年5月19日到2005年5月19日,委托期間成都智溢對財產擁有所有權與處分權,亞洲證券未經成都智溢書面授權,不得運作委托資產。
亞洲證券向向曉衛支付了275萬元傭金,并被分別劃撥到兩個名叫“漆高峰”和“張友生”的賬戶上。這是向曉衛控制的兩個賬戶。
起訴書還顯示,2004年5月13日至6月11日期間,龐鈴負責將5000萬元劃至亞洲證券上海總部客戶資金賬戶。上海總部將其中的3000萬元轉入自有資金賬戶購買國債;1000萬元劃入亞洲證券在中國證券登基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備付金賬戶。
漫長的交涉
2005年5月24日,中國證監會做出了“取消亞洲證券的證券業務許可,并責令其關閉”的行政處罰決定。成都智溢的5500萬元被證監會認定為委托理財資金而作為破產資產處理。
當年5月3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告亞洲證券破產,成立清算組。尹啟勝發覺資金賬戶被凍結后去找龐鈴,龐鈴稱因為有資產委托協議,所以賬戶被凍結。
按照證監會之前處理委托理財的慣例,成都智溢全額拿回資金的機會微乎其微。隨后,成都智溢向亞洲證券清算組、證監會、上海證監局等部門提交書面材料,說明5500萬元資金的委托理財協議還有一份補充協議,其內容證明該筆資金不屬于委托理財的范圍,而屬于保證金的性質。按照規定,客戶保證金是需要清算組全額退還的。龐鈴也給清算組等部門出具說明,希望能夠全額退還成都智溢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