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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曲瑞雪
連日來,“茂業系”受到的“違規增持”的譴責和排查,與它17天內“狙擊”三家同業上市公司渤海物流(000889)、商業城(600306)和深國商(000056)的壯舉一樣令人側目。
然而,在一片譴責聲中,“茂業系”似乎并無意停下悄然增持的步伐,尤其是在觸及商業城二次舉牌“紅線”后,其持股比例已經直逼商業城第二大股東,這引起了商業城方面的緊急應對。
上周五,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電話采訪了商業城董秘張黎明先生。從他那里,記者了解到,截至11月5日收盤,“茂業系”旗下的中兆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已經持有商業城1900.0064萬股,占總股本的比例達到了10.6658%。其持股比例已經與商業城第二大股東深圳市琪創能貿易有限公司11.40%(2030萬股)的持股相差無幾。而商業城第一大股東沈陽商業城集團 的持股比例也只有14.7%(2506.8萬股)。這意味著中兆投資只要再增持606.8萬股,就有與商業城第一大股東爭奪控股權的機會了。
目前就中兆投資在增持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渤海物流和商業城已經在第一時間向監管部門做了反映,而“茂業系”高層則公開對于這種譴責做出了不同的解釋。與此同時,茂業系高管則表示不排除繼續增持相關公司股份,而商業城則表示對反收購早有準備。
全流通時代的第一起“惡意收購案”會不會就在此番或明或暗的較量中拉開序幕呢?
明爭:違規增持的“口水仗”
在市場人士看來,“茂業系”之所以受到相關上市公司的譴責和交易所的排查甚至處罰,是因為在增持過程中“茂業系”屢次犯下了同一個“低級錯誤”。
按照《證券法》第八十六條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投資者及其一致人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一家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該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而中兆投資卻沒有依照上述法規行事,在10月15日和16日兩天分別大量增持渤海物流和商業城至各自總股本的6.68%和8.63%,遠超過5%的紅線后,中兆投資才進行了首次披露。
中兆投資的行為當即招致了渤海物流和商業城的不滿。據了解,兩家上市公司在得到信息后的第一時間分別向當地監管機構和公司所在的深交所和上交所匯報了情況。商業城董秘張黎明告訴本報記者,中兆投資在二級市場上增持成為商業城的股東,公司認為這本身并無不妥,但股東要在法律的規范內辦事。事情出現后,公司向監管部門報告時,監管部門當即指出:“中兆投資違規確定無疑”。
對于“違規增持”一說,茂業系高管的解釋是,他們認為在增持躍過5%紅線的當天還可以繼續增持,第二天起的3天內不能增持。
而日前本報記者從深交所一位知情人士處了解到,深交所已經對中兆投資違規增持渤海物流一案給予了通報批評和一個月內停止增持的處罰。“只因為交易所還正在走程序,所以處罰公告還沒有在網上發布。”該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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