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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關(guān)于訴訟事項進展情況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8日 07:50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wǎng)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nèi)容的真實、準(zhǔn)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dǎo)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zé)任。 本公司2005年11月1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及《中國證券報》發(fā)布了編號為“臨2005-029”的《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訴訟事項公告》,公告了與中國信達資產(chǎn)管理公司沈陽辦事處之間的訴訟事項。2007年2月7日,公司發(fā)布了編號為“臨2007-011”的《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訴訟事項進展公告》: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大民合初字第26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 一、被告遼寧省輪船總公司給付原告中國信達資產(chǎn)管理公司沈陽辦事處墊款本金3449000.95美元及墊款利息535672.96美元。 二、駁回原告中國信達資產(chǎn)管理公司沈陽辦事處對被告安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原告中國信達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沈陽辦事處不服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的(2005)大民合初字第260號《民事判決書》,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近日,公司收到了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2007)遼民二終字第76號《民事判決書》,此案已審理終結(jié)并作出終審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89,809.50元,由上訴人中國信達資產(chǎn)管理公司沈陽辦事處負 擔(dān)。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八月十七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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