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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所新規遏制新股和ST股炒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8日 03:03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周玲 針對證券市場上短線炒作、內幕交易、ST股炒作等現象呈現不斷增長的態勢,上海證券交易所昨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及信息披露監管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對股票交易異動的監管,遏制這些現象的發生。上證所表示,《通知》已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將于近日頒布實施。 三種異常波動將停牌 《通知》中主要涉及三條規則。規則一規定,當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其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100%以上(或下跌50%以上)的,屬于異常波動,上證所可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臨時停牌時間不超過30分鐘,復牌時間以上證所公告為準。上證所稱這一規定主要是為了防范短線資金惡炒新股(或恢復上市股票)。其中比較有代表意義的是*ST長控,其恢復上市首日的最高價較當日開盤價的漲幅達到了491.9%。 規則二規定,當日有漲跌幅限制的A股,連續兩個交易日觸及漲(跌)幅限制,在這兩個交易日中同一營業部凈買入(凈賣出)股數占當日總成交股數的比重30%以上,且上市公司未有重大事項公告的,屬于異常波動,上證所可對其實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當日的上午10:30予以復牌。異常波動指標自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計算。 上證所表示,此舉主要是為了防范部分投資者利用內幕消息參與市場個股的炒作。其中比較有代表意義的是杭蕭鋼構,在該股股價開始飆升的2月12日、13日兩個交易日,長江證券杭州一營業部的凈買入比重分別為33.74%和64.7%。 規則三規定,是ST股票、*ST股票和S股連續三個交易日觸及漲(跌)幅限制的,屬于異常波動,上證所可對其實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當日的上午10:30予以復牌。異常波動指標自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計算。 上證所解釋這一規則主要是為了針對今年上半年市場熱炒ST股。由于現有交易規則中對于ST股的信息披露是按照與相關指數的偏離度(±15%)來計算的,在上半年大盤連續上漲時,ST股常常出現連續漲停仍無法達到披露要求的情況;而S股自今年初日漲跌幅改為±5%之后,無法適用現有交易規則,從而出現部分S股股價連續多日漲跌停,但仍未達到信息披露要求。 監管力度加大 此前一天,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范福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已表示,中國將加強對上市公司并購活動的監管以及對內幕交易的打擊力度,同時將加大對機構投資者的監管力度,絕不姑息任何涉嫌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和個人。 而深交所日前已出臺臨時停牌新規,加強對首日上市不設漲跌幅限制的新股的監管。新規增加了臨時停牌次數,延長了停牌時間。除原有的盤中波幅達到±50%和±90%各停牌15分鐘外,增加規定盤中漲幅與開盤漲幅之差首次達到±150%和±200%時,深交所對其分別實施臨時停牌30分鐘的風險控制措施。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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