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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4號———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 07: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4號———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 第一條 為規范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報送行為,根據《證券法》、《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應按本準則的規定制作申請文件。 第三條 本準則規定的申請文件目錄是對發行申請文件的最低要求,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核需要, 可以要求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補充材料。如果某些材料對發行人不適用,可不必提供,但應向中國證監會作出書面說明。 第四條 保薦機構報送申請文件,初次報送應提交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在提交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之前,根據中國證監會要求的份數補報申請文件。 第五條 發行人不能提供有關文件的原件的,應由發行人律師提供鑒證意見,或由出文單位蓋章,以保證與原件一致。如原出文單位不再存續,由承繼其職權的單位或作出撤銷決定的單位出文證明文件的真實性。 所有需要簽名處,均應為簽名人親筆簽名,不得以名章、簽名章等代替。 第六條 申請文件的封面和側面應標明“XXX公司公司債券申請文件”字樣。 發行申請文件的扉頁上應標明發行人董事會秘書及有關中介機構項目負責人的姓名、電話、傳真及其他有效的聯系方式。 第七條 在每次報送書面文件的同時,發行人應報兩份相應的電子文件(應為標準.doc或.rtf文件)。 發行結束后,發行人應將募集說明書的電子文件及歷次報送的電子文件匯總報送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八條 未按本準則的要求制作和報送發行申請文件的,中國證監會可不予受理。 第九條 本準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錄: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目錄 第一章 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的募集文件 1-1募集說明書(申報稿) 1-2募集說明書摘要 1-3發行公告(發審會后按中國證監會要求提供) 第二章 發行人關于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的申請與授權文件 2-1發行人關于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的申請報告 2-2發行人董事會決議 2-3發行人股東大會決議 第三章 中介機構關于本次公司債券發行的文件 3-1保薦人出具的公司債券發行保薦書 3-2發行人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第四章 其他文件 4-1發行人最近三年的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告(截至此次申請時,近期發生重大資產重組的發行人提供的模擬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和重組進入公司的資產的財務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和/或審計報告) 4-2發行人董事會、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關于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補充意見(如有) 4-3本次公司債券發行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文件 4-4債券受托管理協議 4-5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4-6資信評級機構為本次發行公司債券出具的資信評級報告 4-7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擔保合同、擔保函、擔保人就提供擔保獲得的授權文件(如有);擔保財產的資產評估文件(如為抵押或質押擔保) 4-8擔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財務報告、審計報告(如有) 4-9特定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監管意見書 4-10承銷協議(發行前按中國證監會要求提供) 4-11發行人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管對發行申請文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的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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