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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場監管協作協議出臺 股指期貨籌備新進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 07:33 證券日報
證券日報記者 侯捷寧 申林英 張旭康 “跨市場監管協作協議的簽署,是股指期貨籌備工作取得的新進展。隨著股指期貨的推出和運行,五方要根據監管協議,做好具體的配合、協調和合作工作,將聯合監管落到實處。”這是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屠光紹昨日在“股票市場和股指期貨市場跨市場監管協作協議”簽字儀式上所做的表述。 在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和協調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和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公司(以下簡稱“五方”)在上海簽署了股票市場和股指期貨市場跨市場監管協作系列協議。據了解,此次五方簽署的協議包括:《股票市場與股指期貨市場跨市場監管備忘錄》以及《股票市場與股指期貨市場跨市場監管信息交換操作規程》、《股票市場與股指期貨市場跨市場監管反操縱操作規程》、《股票市場與股指期貨市場跨市場監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三個具體操作規程。 屠光紹在講話中指出,跨市場監管協作協議的簽署,是股指期貨籌備工作取得的新進展。按照“高標準、穩起步”的要求,近一年多來,從法規體系的建立到中金所的具體運作,再到這次跨市場監管協作協議的簽署,股指期貨的籌備工作一直在穩步推進。股指期貨是一個新事物,它要求現貨市場和股指期貨市場之間建立非常好的協作關系。為此,中國證監會專門組織五方機構深入研究聯合監管問題,召開了多次工作會議,做了大量準備工作。此次聯合監管協議的簽署,標志著現貨市場和股指期貨市場跨市場監管協作體制的框架正式確立。 屠光紹強調,跨市場監管協作協議的簽署,對市場運作和監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制度確立了,更重要的是如何落實的問題。隨著股指期貨的推出和運行,今后的任務更重,五方要根據監管協議,做好具體的配合、協調和合作工作,將聯合監管落到實處。 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姜洋出席簽字儀式時指出,隨著股指期貨籌備工作的逐步推進,一個新問題擺在我們面前,那就是如何防范和化解開展股指期貨交易后可能出現的跨市場風險。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經過十幾年的發展,都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監管經驗,各自建立了較為完備的風險防范體系。但跨市場監管,在我國還是個新課題,需要不斷探索。中國證監會高度重視跨市場風險防范工作。在股指期貨的籌備過程中,不論是中國證監會制定的相關配套法規,還是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業務規則,都將防范和化解跨市場風險作為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予以考慮。經過努力,五方在這里簽署聯合監管協議,相信對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現的跨市場風險,保證股票市場和股指期貨市場的安全運行和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 據悉,為加強股票市場和股指期貨市場的聯動監管,防范和化解開展股指期貨交易后可能出現的跨市場風險,證監會在今年初就組織五方建立了跨市場監管協作聯席會議制度,開始對建立股票和股指期貨市場跨市場監管協作制度進行研究。經過深入研究和廣泛調研、論證,在參考國際成熟經驗并結合我國證券、期貨市場實際情況基礎上,證監會制定了建立股票市場和股指期貨市場跨市場監管協作制度的相關規定,為實行跨市場監管協作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持。作為跨市場監管協作制度的具體落實,協議的簽署標志著證券、期貨監管系統內關于股票和股指期貨市場跨市場監管協作制度的正式建立。 據介紹,跨市場監管協作制度以防范市場風險,維護市場平穩運行,保障現貨和期貨市場健康協調發展為目標,以職責明確、分工協作、信息暢通、機制健全、講求實效為原則。其主要內容是構建包括信息交換機制、風險預警機制、共同風險控制機制和聯合調查機制等在內的股票市場與股指期貨市場跨市場聯合監管協作機制。協議簽署后,中國證監會將加強指導、協調,督促五方按照協議的具體要求,積極進行監管協作,加強聯系和溝通,提高監管效率,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及時采取有效的聯合監管措施,防范并及時查處跨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股指期貨交易的順利推出和平穩運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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