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取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 00:23 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家路美 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并實施《關于境內機構自行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通知》,取消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境內機構可根據自身經營需要,自行保留其經常項目外匯收入。 外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前,境內機構可在上年度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80%與經常項目外匯支出的50%之和的限額內保留其經常項目外匯收入。此項政策調整是外匯管理體制的一項重要改革。新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增強境內機構持有和使用外匯的自主性和便利性,有利于境內機構加強資金管理,有利于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