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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1日 03:26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股票簡稱:金證股份 股票代碼:600446 公告編號:2007—014 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未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7年8月10日上午10時,在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現場投票方式召開。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會議主持人為公司董事長杜宣先生,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本次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計 4人,代表股份65,872,99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7.93%.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ㄒ唬┍頉Q情況: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1、審議并通過了《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齊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同意65,872,990股,反對0 股,棄權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參會股東一致同意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齊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肆仟萬元短期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同意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齊普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廣場支行申請貳仟萬元銀行承兌匯票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2、審議并通過了《關于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證卡爾電子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同意65,872,990股,反對0 股,棄權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 參會股東一致同意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證卡爾電子有限公司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區支行申請伍佰萬的短期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ǘ┍頉Q結果:以上議案經與會股東表決全部通過。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指派彭文文律師出席了公司200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等相關事宜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2、本次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3、見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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