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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券商投資保險股權禁令打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9日 01:45 證券日報
□ 本報記者 饒婷婷 昨日,保監會就《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與此前相關規定相比,《辦法》中一些改變頗引人注目。 在1999年出臺的《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暫行規定》中,明確要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國務院批準外,銀行、證券機構不得向保險公司投資。銀行、證券機構受讓保險公司股權的,保險公司應報告中國保監會,并在6個月內轉讓。而在《辦法》中,則取消了這一規定。 《辦法》還對境外金融機構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做出了具體的規定, 新的《辦法》送審稿中還明確了一系列禁止規定。(詳見B1版)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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