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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常見問題回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 18:20 新浪財經
問:什么是認股權證 權證知識問答 答:認股權證又被稱為公司權證,是由上市公司發行的認購權證。認股權證持有人行權成功后獲 得的證券,為上市公司新增發證券。我所上市的認股權證代碼中含有“CWB”標示。 權證常見問題回答 除了《權證知識問答》外,補充如下問題: 1、權證創設有什么依據嗎? 答:權證的創設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且符合法律程序的。 (1)我所權證管理辦法是經證監會批準生效的業務規則, 為權證創設預留了空間。經批準并且已向社會發布實施的《上海 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明文規定:“已上市 交易的權證,合格機構可創設同種權證,具體要求由我所另行規 定”。 (2)權證正式創設前,我所發布了專門通知。在創設的權 證上市前,我所通過各種渠道及時充分地向市場揭示了創設可能 對權證價格產生的影響。因此,目前權證創設的市場實踐有著充 分的法律依據,具體操作程序公開透明,風險提示及時、完整、 準確和充分,完全符合證券市場產品創新的法律要求。 (3)權證上市公告書中,已揭示了權證創設及風險。我所 把權證創設后對權證價格的風險對流通股股東進行了揭示。如武 鋼股份在其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中明確指出“如果其他機構以公 司股票為標的證券發行權證,可能對核準上市后的本次股權分置 改革涉及的相關權證交易價格產生影響”。也就是說,在對武鋼 股改說明書表決前,有關增加權證供應量而可能影響權證價格的 風險就已經對流通股股東進行了揭示。在武鋼權證上市交易前, 我所發布了《關于證券公司創設武鋼權證有關事項的通知》,對 創設武鋼權證作了具體規定。此外,武鋼股份也在權證上市前發 布的《關于武漢鋼鐵(集團)公司認購權證、認沽權證上市的第 二次提示公告暨行權期調整的提示性公告》中特別提示,權證上 市后,如果其他機構以武鋼股票為標的創設權證,可能會對權證 的交易價格產生影響。 (4)在創設的權證上市前,我所通過各種渠道及時充分地 向市場揭示了創設可能對權證價格產生的影響。 2、權證創設有什么作用? 答:(1)權證的創設制度有利于實現市場的供需平衡,有效 地支持了股權分置改革。創設制度允許有資格的券商通過提供足 額抵押品(現金或股票)創設出新的權證,以解決權證供不應求 問題,實現權證供求平衡。如果不能通過創設制度有效增加權證 供應,在權證到期前相當一段時期內權證的投機勢必愈演愈烈, 任何權證一上市都價格飛漲,而到期時卻可能淪為廢紙一張,后 果不堪設想。這同時也勢必大大影響后續利用權證進行股改方案 的推出。 (2)權證創設制度起到了為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 提示風險的作用,保護了這部分投資者。在某一權證價格水平下, 有合格的證券公司創設權證,意味著有專業機構認為目前的權證 價格偏高,創設的人越多,創設的量越大,說明權證價格的溢價 越大,越不合理,也提醒廣大投資者關注權證價格風險。反之亦 然。今天由權證供不應求造成暴漲,未來必將向其真實價值回歸, 在高位買入的投資者將無可避免地蒙受損失。引入創設制度,正 是為了及時平衡權證供求關系、早日體現其真實價值,避免現在 的暴漲和將來的暴跌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同時,圍繞理性價格 平穩交易的權證,才能真正實現其通用的功能,如利用權證對沖、 鎖定風險等。 3、有些權證只有 1 天行權日,是否與《辦法》沖突? 答:《辦法》第13條規定,“權證存續期滿前5個交易日, 權證終止交易,但可以行權”。依據該規定,權證行權日為“權證 存續期滿前 5 個交易日”,而具體的行權日可以是其中的 1 日或 者數日,由權證發行人自行確定。目前大部分歐式權證的行權期 是權證存續期內最后 5 個交易日,只有寶鋼認購權證(已過有效 期)、茅臺認沽權證、上海機場認沽權證將權證行權日確定為權 證存續期滿前最后一個交易日,這與《辦法》的規定是一致的。 需要說明的是,這些權證發行及上市公告書,以及交易所相關的 業務通知,已反復強調了權證行權日,市場各方事先已充分了解 這一點。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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