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關于貼現式國債實施凈價交易有關事宜的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 04: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各會員單位、各結算參與人: 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庫[2007]21號文通知的精神,現將貼現式國債凈價交易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貼現式國債自2007年8月10日(星期五)起實施凈價交易,自該日起已上市貼現式國債由全價交易變為凈價交易,新上市貼現式國債直接實施凈價交易。 二、凈價交易概念 凈價交易是指在現券買賣時,以不含有自然增長應計利息的價格報價并成交的交易方式。 三、貼現式國債實行凈價交易遵循的原則 貼現式國債實行凈價交易仍遵循本所現行交易規則,以每百元國債價格(凈價)進行申報并撮合成交,以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之和作為結算價格;報價系統同時顯示凈價價格和每百元應計利息額;交易清算及交割單打印系統自動計算應計利息額并在交割單上分別列明結算價、凈價及應計利息額。 四、應計利息額的計算方法 貼現發行的零息國債應計利息額采用實際天數法計算: 其中,應計利息額、到期兌付額和發行價格均按壹百元人民幣為單位表示。 上述公式各要素具有以下含義: 1、應計利息額:貼現式國債是指發行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額。 2、起息日至到期日的天數:指起息日至到期日的實際天數,閏年2月29日計算利息。 3、起息日至結算日的天數:指起息日至成交日的實際日歷天數,閏年2月29日計算利息。 4、當(到期兌付額-發行價格)不能被“起息日至到期日的天數”整除時,計算機系統按每百元利息額的精度(小數點后保留8位)計算,交割單應計利息總額按“4舍5入”原則,以元為單位保留2位小數列示。 5、貼現國債交易的計息原則是“算頭不算尾”,即起息日當天計算利息,到期日當天不計算利息;交易日掛牌顯示的每百元應計利息額是包括交易當日在內的應計利息額。 本所已于2007年4月25日發布了《關于貼現國債實行凈價交易及發布V4.53數據接口規范的通知》,并于2007年6月9日組織了全網測試,請各會員單位檢查技術準備情況,在2007年8月10日啟用相關技術系統,確保貼現國債凈價交易的順利實施。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七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