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關于再次重申簽署《權證風險揭示書》有關事項的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 05:40 中國證券報
各會員單位: 為控制權證交易風險,維護權證市場交易秩序,本所再次重申,各會員與參與權證交易的投資者必須簽署《權證風險揭示書》,做好權證業務的風險防范工作。現將相關事項強調如下。 一、書面簽署《權證風險揭示書》 自2007年8月1日起,會員應當要求首次買入權證的投資者,在申請開通權證買入權限前書面簽署《權證風險揭示書》。對未書面簽署《權證風險揭示書》的投資者,會員不得為其開通權證買入權限。 二、向首次買賣權證的投資者充分揭示權證風險 各會員必須按規定向首次買賣權證的投資者全面介紹相關業務規則,充分揭示權證交易的高風險性,切實引導、提醒投資者重視并控制權證交易風險。 三、加強權證經紀業務風險管理 各會員單位應加強權證T+0交易的風險管理,建立健全權證經紀業務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引導、規范客戶權證交易行為,積極配合本所對權證異常交易行為可能采取的相關問詢、調查、現場檢查等監管措施。 四、持續做好投資者風險教育和服務工作 各會員應持續通過各種有效方式,進一步向投資者宣傳權證投資知識,充分解釋權證交易及行權過程中所涉及到的風險。在權證到期和交易風險加大時還應當通過各種有效方式及時發布相關提示,做好客戶服務工作。 本所將對各會員營業部《權證風險揭示書》的簽署情況和投資者風險教育工作進行專項檢查。 特此通知。 附件:權證風險揭示書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