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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馬股份四成利潤來自拋售自家股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 03:22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初一 迪馬股份昨天公布的半年報顯示,今年1至6月實現合并凈利潤7753萬元,其中近四成來自拋售自家股票的收益。 迪馬股份當然不能買賣自己公司的股票,拋售股票的實際上是其控股子公司東原地產。今年上半年,東原地產轉讓其所持迪馬股份1096萬股股權,獲得投資收益7807萬元,需扣除所得稅2576萬元。迪馬股份按對東原地產56.43%的持股比例計算,收益為2976萬元。因此,從合并財務報表的層面來看,迪馬股份上半年凈利潤的38%來源于拋售自家股票。 作為迪馬股份的子公司,東原地產緣何會持有迪馬股份股權?迪馬股份上市前,東原地產為其5家發起人股東之一。為了調整公司產業結構,迪馬股份收購了控股股東東銀集團所持東原地產20%的股權,從而使東原地產變為其子公司。 既然成了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就不能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權。于是東銀集團受讓東原地產所持迪馬股份全部股權。 資料顯示,東原地產所持1096萬股迪馬股份的賬面價值只有219.2萬元,轉讓給東銀集團的總價卻高達8110.4萬元,每股實際成交價7.40元,與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當天迪馬股份收盤價8.12元相差無幾。正是這筆股權的轉讓價格大大高出成本,才形成了東原地產的巨額投資收益,同時對迪馬股份的上半年合并凈利潤產生了重大影響。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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