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糾紛不絕S*ST中紡股東遭殃 嚴曉群處于非常狀態(tài)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 08:20 中國證券網(wǎng)-上海證券報
嚴曉群 ⊙本報記者 彭友 一直以來頗受關注的S*ST中紡前三大股東股權轉讓一案,昨日終于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當事雙方各執(zhí)一詞,依然爭執(zhí)不下,法院沒有當庭做出判決。當事雙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調(diào)解。 嚴曉群曾處“非常狀態(tài)” 昨日早上9時開始,太平洋分別訴賽清德、南大風投兩案連續(xù)開庭審理,共持續(xù)了兩個半小時。除雙方的代理律師以外,與案有涉各方,如S*ST中紡、南大風投、太平洋、南京唯特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浦發(fā)銀行南京分行等方面人士共十數(shù)人均出現(xiàn)在旁聽席上。 開庭之初,出現(xiàn)了一個小插曲。被告方以涉及商業(yè)機密為由,要求法庭不予公開審理!按税干婕吧鲜泄炯捌涔蓶|的重大決策、決策背景等,擁有大量不宜外露的商業(yè)機密,將影響到股票市場和公司形象!北桓娣饺缡钦f。 但合議庭經(jīng)合議后,拒絕了被告的請求。 事實上,今年初,當事方已經(jīng)進行過了一場訴訟,但當時作為被告方的賽清德并未出庭。對于賽清德上次的缺席,代理律師的解釋是:“由于S*ST中紡實際控制人嚴曉群處于一種非常狀態(tài),因此,他旗下所屬各家公司也都處于非常狀態(tài)!睘榇,雖然應訴通知書在法律上視同送達,但相關當事人實際上并未收到。被告方律師沒有闡述嚴曉群到底處于何種“非常狀態(tài)”,但表示將在庭下向法官陳述。 上海電氣方面曾“施加壓力” 本次庭審中,原告依然延續(xù)了上次的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履行《股權轉讓協(xié)議》;訴訟費、保全費由被告承擔。 被告方接下來的答復卻頗令人震驚。代理律師稱,原告方的請求依據(jù)在于《股權轉讓協(xié)議》,從表面上看是雙方自愿達成,但事實上嚴曉群當時是被動簽署協(xié)議的。 被告方稱,包括前董事長王成明在內(nèi)的多位上海電氣領導人,在其案發(fā)前仍控制上海電氣及旗下公司,他們曾對實際控制人(嚴曉群)及S*ST中紡董事會等施加壓力,“簽訂了這個不公平、不公正、有失公允的股權轉讓協(xié)議”。 被告方?jīng)]有當庭透露所謂“施加壓力”的具體事實,表示這涉及公司的許多內(nèi)幕。但其后來又舉例佐證說,“比如每股折合下來只有0.25元”。 此前有報道稱,《股權轉讓協(xié)議》約定南大風投將其持有的S*ST中紡29%股權全部轉讓給太平洋,轉讓價為2595萬元,折合每股0.25元,價格幾近S*ST中紡歷史低價2.68元的十分之一!爱敃r力主重組中紡機的上海電氣一副總曾暗示斯威特,如不退出中紡機將有大麻煩! 股權過戶的法律障礙 根據(jù)《股權轉讓協(xié)議》,在該協(xié)議簽署之時,南大風投持有的10356萬股S*ST中紡股份不存在任何權利限制,賽清德持有的3214萬股中的1250萬股被質(zhì)押。賽清德已保證將在本次股權轉讓交割日解除股權凍結,以使將股權過戶至太平洋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礙。 然而,就在不久后的2006年7月31日,S*ST中紡公告披露,南大風投所持S*ST中紡股份中7200萬股被南京唯特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凍結,期限為2006年7月25日至2007年7月24日。日前又公告稱,其續(xù)封期限為2007年6月28日-2007年12月27日。值得注意的是,南大風投持有南京唯特10%股份。 正是因為這一“突發(fā)事件”,2006年8月10日,S*ST中紡公告稱,太平洋已申請凍結南大風投3155.65萬股,輪候凍結7200萬股,以及申請凍結賽清德持有的3213.82萬股。凍結期限為2006年8月4日-2007年8月3日。 *ST滬科今年2月27日公告稱,賽清德以其所持全部3213.82萬股S*ST中紡股份,抵償南大風投母公司南京口岸拖欠*ST滬科控股子公司南京寬頻的1.14億元款項。南京口岸是斯威特旗下的子公司。 在原告方看來,被告方的所持S*ST中紡先后處于質(zhì)押、凍結等狀態(tài),為主觀惡意阻撓,導致目前股權遲遲不能過戶,監(jiān)管部門的相關批復更是無從談起。 但原告表示依然愿意受讓股權,并愿意為之付出努力。原告還向法庭出示了已代被告方償還241萬元的憑證。 原告還當庭出示了一份傳真件,2006年9月14日,斯威特向太平洋發(fā)去一份傳真,表示賽清德某一筆欠款無力償還,希望太平洋方面提供幫助。原告稱,“太平洋非常重視,為此事去南京不下15次。” 塵埃何時落定 對于太平洋方面表示出的“誠意”,斯威特系似乎并不“領情”。被告方在庭審中一再強調(diào),《股權轉讓協(xié)議》并非己方真實意思的表示,而且股權是否質(zhì)押與協(xié)議的履行并無直接聯(lián)系。 被告還提出,截至2006年12月29日下午5時前,由于相關主管部門未批準此項股權轉讓,且太平洋也未書面同意延長轉讓時間,故轉讓不能生效,協(xié)議終止。而太平洋認為,《股權轉讓協(xié)議》約定太平洋享有單方面解除協(xié)議的權利,在太平洋沒有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前,協(xié)議繼續(xù)有效。 雙方代理律師均表示,不清楚賽清德被凍結的1250萬股目前所處的狀態(tài),但南大風投被南京唯特申請凍結的股份,要等上海這邊審理完畢后,才能決定是否進入拍賣程序。 被告方稱,由于協(xié)議的終止,此后被告方的任何行為,都與原告無關。 “我們感激原告愿意提供的幫助,但由于這是以股權轉讓作為對價,我們只能拒絕!北桓娲砺蓭熑缡潜硎尽 長達兩個半小時的庭審結束后,S*ST中紡一位參加旁聽的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S*ST中紡由太平洋派駐的一位副董事長代行董事長職務,當然,這已經(jīng)經(jīng)過了相關的委托授權。關于其對本案的態(tài)度,該人士表示,“由于股權轉讓懸而未定,S*ST中紡的很多工作都難以開展,希望這起紛爭早日塵埃落定! - 新聞背景 S*ST中紡股權糾紛緣起 2006年6月28日,同屬于斯威特系、受嚴曉群實際控制的S*ST中紡第一、第三大股東江蘇南大高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南大風投”)、廣州市賽清德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簡稱“賽清德”),與S*ST中紡第二大股東、上海電氣集團旗下的太平洋機電(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太平洋”)簽署《股權轉讓協(xié)議》。按此協(xié)議,南大風投所持S*ST中紡29%股份、賽清德所持9%股份,將悉數(shù)轉讓給太平洋。太平洋此前已擁有S*ST中紡14.91%的股份。 根據(jù)上述《股權轉讓協(xié)議》,太平洋將代斯威特系償還其占用的S*ST中紡的款項等,斯威特系則保證股權過戶時將不存在法律障礙。 然而,事態(tài)接下來的發(fā)展卻是,太平洋已代斯威特系償還了部分欠款,但斯威特系所持S*ST中紡股權卻屢遭質(zhì)押、凍結。直至今日,所謂股權過戶依然遙不可及,公司股改方案也一直無法實施。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nèi)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jù)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fā)表評論】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