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公開譴責國藥科技及公司相關高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 20:24 中國證券網
本網訊(上海證券報記者王璐)因在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方面存在嚴重違規現象,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對國藥科技及公司董事長廉弘、總經理周雪華、財務負責人惠忠、前任董事長閆作利、前任董事張躍偉予以公開譴責。
經上證所審核,國藥科技存在如下問題:一、公司于2006年6月為控股子公司山西云中制藥有限責任公司提供1900萬元擔保。前述事項未經公司董事會審議,也未及時披露。公司前任董事長閆作利是該事項的決策人。二、公司 于2006年度6-12月間向海南興源電子開發有限公司、海南興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支付了6790萬元、3315.53萬元資金。前述事項無真實業務背景,未經董事會審議,也未及時披露。公司總經理周雪華、財務負責人惠忠是該事項的決策人。三、公司于2006年變更募集資金用途,將3924萬元用于對山西云中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的增資,該等款項已于當年1月10日驗資到位。公司2006年度審計報告反映,對前述公司增資后,公司并未通過工商變更登記取得相應的股權,而是通過協議將公司對該公司的54.5%權益全部轉由非關聯方北京新奧特集團持有。前述事項無真實業務背景,未經董事會審議,也未及時披露。公司前任董事張躍偉是該事項的決策人。四、公司董事會已審議通過出售子公司湖北春天醫藥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該事項構成重大資產出售行為,需報經中國證監會審核無異議并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生效。但目前公司已開始履行該項協議,收取了出讓股權的大部分價款,擬出售資產的收益權已屬受讓方海南興源電子開發有限公司。公司的前述行為違反了法定程序,公司董事長廉弘對此應負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