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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如何防范違法違規交易風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 07:40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深圳證券交易所 市場監察部 證券交易中,大部分違法違規行為屬投資者惡意所為,但從一線監管情況看,也有一些違法違規行為是緣于投資者對法律、法規、規則的不了解。因此,投資者有必要認真學習有關知識,充分了解在交易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利用他人賬戶進行證券交易是違法行為 投資者應當以實名證券賬戶進行證券交易。證券賬戶包括股東賬戶和資金賬戶。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是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管理秩序的行為,分為兩類:一類是個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另一類是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 個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主要表現為借用他人身份證開戶買賣證券。此類賬戶為個人非實名賬戶,必須清理、規范。 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是我國《證券法》禁止的行為。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證券賬戶,將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案例: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某公司利用多個個人股東賬戶和以個人名義開列的資金賬戶買賣“杭蕭鋼構”。中國證監會認定,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80條“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208條“法人以他人名義設立賬戶或者利用他人賬戶買賣證券”的行為。中國證監會依法對該公司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對相關人員給予警告并處罰款的決定。 切勿進行市場操縱 市場操縱是我國《證券法》禁止的交易行為。《證券法》第77條列舉了以下幾種常見的市場操縱行為:一是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二是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三是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 案例:2000年9月至2003年8月,辛某某、劉某等人利用自己及其控制的1000多個股東賬戶,使用大量資金集中買賣“基金漢鼎”,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最大持倉比例達63%;這些賬戶之間還發生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中國證監會認定辛某某等人的行為構成市場操縱,依法對其實施市場禁入。 另外,《證券法》第77條規定禁止“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近幾年來,隨著市場形勢的轉變,市場操縱也出現了一些新的變化。新的市場操縱類型主要有: 1、搶帽子交易操縱。指證券公司、證券咨詢機構、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先行買賣或者持有相關證券,然后對該證券或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做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以便通過期待的市場波動取得經濟上利益的行為。近期監管部門正在調查聯合證券分析師宋某某買賣自己推薦的廣濟藥業股票,該案涉嫌“搶帽子交易操縱”。 2、虛假申報操縱。指行為人作出不以成交為目的的頻繁申報和撤消申報,誤導其他投資者的行為。市場俗稱的“漲停板敢死隊”所慣用的操作手法之一就是虛假申報。 3、尾市交易操縱。指行為人在即將收市時,通過拉抬、打壓或鎖定手段,操縱證券收市價格的行為。 此外,還有蠱惑交易操縱、特定時間的價格或價值操縱等市場操縱類型。總之,行為人只要采取不正當手段,故意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就屬于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對操縱者,輕者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受到刑事追究。 千萬別碰內幕交易“高壓線” 我國《證券法》第73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1、根據《證券法》第74條的規定,內幕信息的知情人主要包括發行人及其控股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超過5%以上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管,還包括證券監管機構、發行和交易管理機構、保薦人、承銷商、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和證券服務機構的相關人員。 案例:2001年4月某公司原高管人員陳某某在參加公司有關資產置換會議后,即以其配偶和他人名義賬戶買入本公司股票,兩天后公司公布了有關資產置換的決定。中國證監會認定陳某某的交易行為構成內幕交易,將其移送司法機關。陳某某受到了刑事處罰。 2、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也構成內幕交易。許多投資者認為,自己不屬于《證券法》第74條規定的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不會涉及內幕交易問題。其實,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包括的范圍很廣,采用各種不正當手段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基本上都在其中。比如,某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將內幕信息泄露給李某,那么,李某就是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員。此外,采用打聽、騙取、套取、偷聽、監聽或者私下交易等手段獲取內幕信息的人,也屬于這一類人員。在市場上,部分投資者熱衷于到處打聽內幕信息并以所謂的內幕信息來進行證券交易,對此,要特別提醒投資者,千萬不要去碰內幕交易“高壓線”。 對違法違規交易切勿抱僥幸心理 一些投資者認為,只要自己行為隱蔽,其違法違規交易就只有“天知”、“地知”、“我知”。在此,我們提醒這些投資者,對違法違規交易不要抱存僥幸心理。 交易所都依法設立了市場監察系統,對證券交易進行實時監控。只要出現異常交易,市場監察系統就會自動報警;涉嫌違法違規的異常交易行為將被重點監控。根據深、滬兩所《交易規則》的規定,被重點監控的異常交易行為多達13種,諸如:在重大信息披露前大量買入或者賣出相關證券;在關聯賬戶之間大量或者頻繁進行互為對手方的交易;大筆申報、連續申報或者密集申報;頻繁申報或撤銷申報;巨額申報;在一段時期內進行大量且連續的交易;在同一價位或者相近價位大量或者頻繁進行回轉交易;大量或者頻繁進行高買低賣交易;進行與自身公開發布的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相背離的證券交易;等等。因此,只要出現異常交易,交易所將會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及時上報證監會查處。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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