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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亞星到賬晚一天損失五千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 05:10 深圳商報
ST亞星股改轉增股在復牌第二個交易日才到流通股東賬上惹爭議 到賬晚一天損失五千萬 7月5日,停牌一年零一個月的ST亞星(600213)恢復上市,盡管復牌首日便遭遇上證綜指大跌5.25%,但ST亞星仍大幅補漲達到了309%。但奇怪的是,ST亞星的流通股東發現,本應打到賬戶上的股改對價10股轉增5股并未到賬。7月6日亞星客車發布公告稱,股改轉增股6日到投資者賬戶中,上交所6日仍然未對ST亞星的交易給予5%的漲跌幅限制,這導致ST亞星公司股價逆市大跌14.83%。此次ST亞星交易事故的發生,可能的責任方是誰?股民因此造成的損失,是不是應該獲得補償?誰來承擔賠償責任? 【本報訊】(記者鐘國斌)這些股改復牌當天沒到賬的3000萬股轉增股份,究竟給亞星的流通股股東帶來了多少損失?若以7月5日開盤價8.8元和7月6日開盤價7.1元計算,跌幅逾19%,股民累計損失5100萬元。若以7月5日開盤價8.8元和7月6日收盤價6.72元計算,跌幅逾23%,股民累計損失6240萬元。 上交所和中登公司表示,亞星公司系將股權分置改革與申請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組合操作的第一例,其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實施與股票恢復上市同步進行,涉及諸多特殊、復雜的業務操作與銜接。這些特殊、復雜的要求,增加了運行環節支持的難度,加重了今年以來已經十分繁重的業務負荷,使得作為股改對價定向轉增的3000萬股未能于2007年7月5日上市交易。經亞星公司申請,其實際上市交易時間為7月6日。依據股權分置改革的相關規定,該日揚州亞星客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未設漲跌幅限制。 上交所和中登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將加強針對市場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與應對,健全業務流程,完善運行環節,以切實保障市場運行安全,提升市場運作效率,不斷提高服務市場能力,更好地保護投資者權益。 ST亞星董秘張榕森昨日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ST亞星股改對價轉增股份晚一日到賬,上交所和中登公司已經就此情況作了說明:ST亞星作為股改對價轉增股份3000萬股,因技術性原因,上市流通時間為2007年7月6日。由于公司股票恢復上市后股改對價未到賬,公司接到了一些投資者的電話,有詢問公司股改對價情況的,為什么10股轉增5股的股改對價丟了;有詢問投資者遭受損失了怎么辦的;有要求賠償經濟損失應該找誰的……張榕森表示,公司股改對價晚一天到賬原因不在公司,公司沒有責任賠償股東的經濟損失。張榕森認為,股票交易有漲有跌十分正常,股東因為股改對價轉增股晚一日到賬,股東賬戶市值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失,投資者可以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索賠。由于公司是將股改與恢復上市同步進行,情況比較特殊且相當復雜,投資者因此獲得賠償的可能性不大。 律師觀點 投資者起訴有難度 分析人士認為,股改對價晚一天到賬,造成所有流通股東未能當天兌現,由此蒙受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投資者就此提出賠償要求是合情合理的。由于ST亞星交易事故背景相當特殊,上交所和中登公司的相關情況說明中,字里行間雖承擔了相當一部分責任,同時也列舉了許多客觀原因。加上當前股市已持續走弱,ST類股票的股價定位并不樂觀,投資者最終獲得賠償的可能性不大。 也有分析人士表示,由于這是相關部門的疏漏造成的損失,投資者完全可以對此要求賠償。 嚴義明律師事務所嚴義明律師接受采訪時說:“理論上投資者還是可以告的,問題是:第一我們不知道當中到底有沒有人為的過錯因素;第二也不知道如果有的話到底是在哪一個環節上出了問題。再加上法院一般在受理時都采取比較保守的態度,我覺得這類案件要起訴會有一定的困難。”嚴義明表示,如果采取訴訟的方式,那么,亞星客車和相關證券公司都屬于關聯方,都有可能成為被告,監管部門也應該責成相關機構查清楚事實。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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