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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意見不一 施耐德并購S寶光受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 03: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陳建軍 因商務部沒有在交易方約定的“交易退出日”前批準,施耐德(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通過收購幾家公司股權成為S寶光實際控制人的協議已經失效。今天,S寶光公告了幾方關于股權轉讓事宜給公司發來的函件。 2006年6月27日,S寶光公告稱,2006年6月25日,北京茂恒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長宜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陜西省技術進步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分別與施耐德(中國)簽署了《股權收購協議》(協議約定的“交易退出日”為2006年12月25日),前三者擬將占S寶光總股本43.04%的的股權轉讓給施耐德(中國)。 2006年12月19日,S寶光公告稱,技術進步投資公司于2006年12月15日接到國資部門批復文件,同意其將所持S寶光1000萬股國有股轉讓給施耐德(中國),此批復自發文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該事項還需商務部等部門的批復。 隨后,在上述協議約定的“交易退出日”之前,股份轉讓各方相繼于2006年12月和2007年2月辦理了續簽協議的有關手續。 S寶光今天公告說,2007年6月25日再次到達雙方在協議中約定的“交易退出日”,仍未收到商務部關于本次外資并購事項的有關批復信息,股份轉讓各方也未再續簽有關協議。近日,公司相繼收到股份轉讓各方針對該事項的說明文件。 技術進步公司稱,國務院國資委批復公司將所持S寶光國有股權轉讓給施耐德(中國)的批復文件有效期已屆滿,該文件已失效。根據最新發布的《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若施耐德(中國)仍愿意受讓該部分國有股權,雙方應當重新簽署轉讓協議,由技術進步公司重新履行報批程序。 不過,施耐德(中國)則表示,根據股權收購協議以及補充協議,施耐德(中國)認為本次交易仍然有效,并特此澄清:股權收購協議所定義的“交易退出日”(即2007年6月25日)并非指股權收購協議的到期日,本次交易僅可根據股權收購協議的條款規定予以終止。 S寶光表示,鑒于各方意見未能達成一致,公司外資并購事項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本次股改方案將受到影響并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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