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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風暴再起38家企業被掛牌督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06:55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環保總局對四大流域重污染水域進行流域限批環保風暴再起38家企業被掛牌督辦 見習記者 張 達 本報訊 繼今年初首次實行區域限批政策之后,環保總局再次舉起“限批”大棒。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昨日通報表示,環保總局已對長江、黃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污染嚴重、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6市2縣5個工業園區實行“流域限批”;對流域內32家重污染企業及6家污水處理廠實行“掛牌督辦”。 據了解,此次限批地區包括:長江安徽段的巢湖市和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黃河流域的甘肅白銀市與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蒙古巴彥淖爾市、陜西渭南市、山西河津市(縣級)與襄汾縣;淮河流域的河南周口市、安徽蚌埠市;海河流域的河北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河南濮陽經濟開發區、山東莘縣工業園區。 潘岳表示,環保總局從昨日起停止對以上地區除污染防治和循環經濟類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同時,對區域內不正常運轉的石家莊深澤縣東區污水處理廠等6家污水處理廠和環境違法嚴重的攀鋼鈦業有限公司鈦白粉廠、蕪湖海螺水泥廠等32家企業進行“掛牌督辦”。 潘岳指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被限批的13個市、縣、工業園區,應在3個月內對本轄區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如下整改:對流域內所有排污口進行清理,拆除一、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排污口;按照流域或地區水污染防治規劃應該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仍未建設的,必須立即啟動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建設;已建成仍未正常運轉的,必須立即采取措施確保正常運轉;轄區內所有未經環評審批擅自開工建設、未經環保驗收擅自投入運營的建設項目,必須立即停止建設或生產,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驗收;全面清理取締本地區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庇護污染企業的“土政策”;所有限批城市必須立即啟動城市發展和流域開發的規劃環評,結合流域環境承載力,明確本流域和區域主體功能和生態功能定位,為下一步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奠定基礎;多次發生重大水環境污染事故、環境風險隱患突出,對下游飲用水源構成威脅的城市,必須立即制定相應的流域水環境事故防范應急預案,并建立與下游城市的聯動防范機制;限批地區對超標排放的企業要立即進行處罰和整治,重點污染源要立即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并將整改達標情況及時上報環保總局。 此外,環保總局將建議監察部依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對造成上述流域嚴重水污染和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相關負責人追究責任。 據悉,在38家“掛牌督辦”企業名單中,與上市公司有關的有內蒙古蒙牛乳業磴口分公司、蕪湖海螺水泥廠、攀枝花鋼鐵集團鈦業有限公司鈦白粉廠。但相關行業研究員表示,此次整治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成本,但是對整個上市公司影響有限。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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