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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證券交易所發出通知———中報披露須倆月搞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 06:54 金融投資報
上市公司高管在敏感期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本報訊 滬深證券交易所近日發出通知。按照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今年上半年業績報告的披露均須在8月31日前完成。這是記者1日從交易所獲悉的。 通知說,上市公司無法在8月31日前完成本次半年報披露工作的,應當在8月15日前向交易所提交書面說明,并公告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及延遲披露的最后期限。交易所將自9月1日起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其披露本次半年報后復牌,同時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根據均衡披露的要求,上證所原則上每日安排不超過50家上市公司披露本次半年報;深交所計劃每日最多安排30家公司披露半年報告。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涉密人員在本次半年報編制期間對其內容負有保密義務,在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這些人員在半年報告編制、審議和披露期間,也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如果上市公司2007年半年度業績在半年報披露之前被提前泄漏,或者因業績傳聞導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異常波動的,上市公司應當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第6.7條的規定,及時披露2007年半年度相關會計數據。 另據了解,深交所還要求上市公司在半年報告中披露證券投資及收益等情況,披露持有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金融企業和擬上市公司股權的相關情況,披露期內重大合同簽署及履行等情況。辛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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