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運盛(上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銷對公司股票實行特別處理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 05:29 中國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由于公司2003年、2004年連續兩年虧損,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2年修訂)有關規定,經公司申請,自2005年4月26日起,上交所對公司股票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本公司股票簡稱由“運盛實業”變更為“*ST運盛”,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由10%變為5%。 經公司聘請的審計機構萬隆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公司2005年凈利潤為8,801,039.24元,每股收益0.026元。萬隆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公司2005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但由于本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仍然為負值,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本公司股票仍需實行其他特別處理。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查批準,本公司股票于2006年2月28日停牌1天,從2006年3月1日起,本公司股票撤銷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股票簡稱相應變更為“ST運盛”,股票日漲跌幅限制仍為5%,股票代碼不變。 公司2006年度報告經公司聘請的審計機構上海上會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本公司2006年凈利潤為5,303,884.15元,每股收益0.02元。2006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正值,上海上會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公司2006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鑒于公司主營業務運營正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正值,滿足《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4年修訂)規定的撤銷其他特別處理的條件,經上海證券交易所批準,自2007年7月3日起撤銷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的特別處理,股票簡稱由“ST運盛”變更為“運盛實業”,股票代碼不變,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恢復為10%。 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7月2日停牌一天,2007年7月3日恢復交易。 特此公告。 運盛(上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