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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股權激勵緣何步履維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30日 09:06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證券時報記者盧榮 一方面證券公司都在積極地推進股權激勵,另外一方面卻是審批的漫長等待。據悉,監管層對股權激勵的擔憂是部分券商借殼上市久拖不決的重要原因。那么監管層的擔憂在哪里?券商實施股權激勵的難點又在哪里? 長期研究股權激勵的市場人士上海榮正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鄭培敏指出,券商股權激勵的難點在于: 處于上市前的券商,難點之一在于持股載體,因為非上市券商不能有自然人直接持股;而殼公司是否能成為特殊行業———證券公司的股東,資格可能也有問題;信托載體存在著歷史上的行業污點的障礙,監管層總是不太樂意支持。 而對于上市后的券商來說,由于近期對于券商概念股的過度炒作,導致股價已經嚴重透支,這種情況下即便按照中國證監會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實施期權或限制性股票激勵,雖然可以過戶給自然人了,但激勵效果已大大打折。 中信證券董事長王東明指出,從公司管理人員道德風險等角度出發,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機制也是把“雙刃劍”。比如,“安然事件”就是在實施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機制后所出現的公司風險失控的典型案例。王東明認為,在實施股權激勵機制的同時尤其應該加強對上市公司高管的約束機制,比如,強化信息披露、嚴格執行審計制度、加強監管等。他個人傾向于那些有著長期性質的股權激勵機制,以防止引入該項制度后發生上市公司高管利益短期化的現象。 專家建議 國信證券綜合研究所所長何誠穎認為,總的來說,從證券公司的特點和具備的條件來看,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是可行的。 何誠穎建議,我國證券公司激勵機制的創新方向是:一是設計合理有效的激勵體系。二是針對證券行業特點和不同層面的員工設計層次不同的激勵方式。 有關部門應加緊制定與股權激勵相配套的政策法規,為股權激勵機制的規范發展鋪平道路。 1.對證券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鑒于《辦法》、《公司法》和“交易所上市規則”等法規的具體條款之間存在一些矛盾,建議證監會制定一部證券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實施準則。 2.加強和國資監管部門溝通,采用較穩妥的激勵形式。最好使用增量獎勵,將公司的股票單位授予高管人員,既可達到激勵的目的,又能減少直接授予股權的操作難點。 3.在擬上市創新類證券公司先試行股權激勵改革,再逐步推開。一般說來,推行股票期權計劃的證券公司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1)創新能力強。(2)成長性好。(3)人力資源在公司發展中處于極其重要的地位。(4)產權清晰。鑒于以上條件,建議中國證監會在擬上市創新類證券公司先試行股權激勵改革,再逐步推開。 4.制訂符合證券行業特點經營者績效評估體系。對證券公司經營者在投資、營銷、管理等各個方面的績效作定量測算,以此確定經營者對證券公司的綜合貢獻度;同時考核的指標亦必須體現證券行業特點和證券公司長期發展思路,把近期考核和長遠目標結合起來。 5.借鑒國外經驗,證券公司激勵對象范圍應逐步擴大。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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