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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馬龍產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產品取消出口退稅風險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 08:09 中國證券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在此發(fā)表異議聲明的除外)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07年6月1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lián)合發(fā)出《關于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經核實,取消出口退稅商品清單中列有公司主營業(yè)務產品“磷酸” 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馬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主營業(yè)務產品“三聚磷酸鈉”。 公司主營業(yè)務產品“磷酸” 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馬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主營業(yè)務產品“三聚磷酸鈉”原享受13%的出口退稅。取消出口退稅后,將對公司業(yè)績產生重大負面影響,預計全年將影響公司利潤746萬元。 公司將采取以下應對措施,力爭最大限度地降低此次退稅率下調對公司帶來的不利影響。 1、積極與客戶溝通,爭取獲得客戶理解共同分擔該項損失。 2、持續(xù)推動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降低生產成本 特此公告 云南馬龍產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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