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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實達電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項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 03: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代碼:600734證券簡稱:S*ST實達編號:第2007-054號 福建實達電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我司曾于2003年底將所持有的福建實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60%股權轉讓給CONWAY VENTURE LIMITED (BVI),轉讓總價款為11000萬元人民幣,其中4429.11萬元直接收取買方人民幣,剩余價款收取外幣。近日我司收到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送達的閩匯罰[2007]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現將《行政處罰決定書》有關內容公告如下: 被處罰當事人:福建實達電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經查實,你公司在向境外投資者英屬維爾京群島CONWAY VENTURE LIMITED(中文為康威有限公司)轉讓股權時,未經外匯管理部門核準直接收取外方以人民幣4429.11萬元(折合535萬美元)支付的并購款。 你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屬非法套匯行為。但鑒于你公司能積極配合我分局開展查處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決定對你公司上述非法套匯行為減輕處罰,給予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1328萬元。 你公司應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匯至我分局在中國工商銀行福州市五四支行開立的罰沒款代收代繳專戶,并持銀行繳款回單送我分局辦理銷案。你公司如逾期不履行本處罰決定,我分局將每日按罰沒款金額的3%加處罰款。你公司在今后經營活動中應引以為戒,杜絕違法行為。 你公司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福建實達電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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