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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03:01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證券代碼:600410證券簡稱:華勝天成編號:臨2007-021 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07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通知于2007年5月31日以公告形式發出,于2007年6月19日上午9:30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董事會提議召開,董事長胡聯奎主持。參加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的股東及授權代表人數6人,代表股份216,559,98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65.64%。公司董事長胡聯奎、副董事長王維航、董事郭先臣、劉建柱,執行董事蘇綱、劉燕京,獨立董事葉佛容、藍伯雄,監事盧孝威、歐陽莉輝、劉亞玲,董事會秘書胡家飛出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方式合法地、有效地審議并通過如下議案: 《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份條款的議案》(2007年第一次修訂) 原章程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壹億捌仟叁佰叁拾萬元人民幣。 修改為:公司注冊資本:叁億貳仟玖佰玖拾肆萬元人民幣。 原章程第二十條:公司總股本18,330萬股,全部為普通股。 修改為:公司總股本32,994萬股,全部為普通股。 表決結果,贊成票所代表的股份為216,559,980股,占出席股東代表股份的 100%;反對0股,占出席股東代表股份的0%;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代表股份的0%。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會議由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李研律師進行了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 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2、 律師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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