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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長征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 03:02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沒有被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貴州長征電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7年6月15日上午9:30 時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41,094,78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4.63%。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李勇副董事長受唐勇董事長委托主持會議,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逐項審議并通過了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公司實施200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后,公司股份總數由198,690,960股增加到258,298,248股,同時,公司經營范圍發生了變化,依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公司章程的原相應條款進行修訂。 贊成141,094,787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 股。 2、審議通過了《公司與北海國發海洋生物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互為對方申請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同意公司與北海國發海洋生物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互為對方申請銀行借款提供擔保,互為擔保額度為人民幣肆仟伍佰萬元,雙方互為擔保的方式均為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為壹年,以對方向金融機構借款日起開始計算。 贊成141,094,787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 股。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由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指派熊杰律師予以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本次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2、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貴州長征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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