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閩東電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為子公司貸款提供擔保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 03:34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擔保情況概述 本公司全資子公司福建閩東電機高新技術有限公司向招商銀行福州市分行借取金額為人民幣貳佰捌拾萬元的流動授信額度,我公司對此范圍內之債務本金、利息、其他費用等向招商銀行福州市分行以位于福州市鼓樓區斗東路12號聯建新村1#樓南樓三、四層房產及車庫為上述貸款提供抵押擔保。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以9票贊成通過上述擔保議案,該議案尚須公司股東大會批準。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名稱:福建閩東電機高新技術有限公司,注冊地點:福州市馬尾區中洲村,注冊資本:500萬元,法定代表人:陳信仁,經營范圍:電動機、發電機組、泵的技術開發。 截至2006年末,福建閩東電機高新技術有限公司總資產1339萬元,凈資產148萬元,資產負債率88.95%,主營業務收入1500萬元,凈利潤-120萬元。 三、董事會審議的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招商銀行福州市分行同意在授信期間內向福建閩東電機高新技術有限公司(授信申請人)提供人民幣280萬元的流動資金授信額度。 為擔保本公司(授信申請人)在《授信協議》項下所欠招商銀行福州市分行的所有債務能得到及時足額償還,本公司愿意以位于福州市鼓樓區斗東路12號聯建新村1#樓南樓三、四層房產及車庫作為抵押物。招商銀行福州市分行同意接受本公司以上述房產作為抵押物。 2、抵押擔保范圍:招商銀行福州市分行根據《授信協議》在授信額度內向本公司(或授信申請人)提供的貸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額之和(最高限額為授信額度金額),以及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保理費用、手續費、保險費和實現抵押權的其他相關費用。 有關擔保協議尚未正式簽署。 四、董事會意見 福建閩東電機高新技術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經營風險可控。近年來該公司貸款均能按期償還,該批貸款有助于該公司的業務發展,因此,公司董事會認為該公司具有償還債務能力。 五、累計對外擔保額及逾期擔保額 截止公告日, 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金額2515.5萬元,占公司凈資產比例為323.91%,其中逾期擔保額1435.5萬元。 特此公告 閩東電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