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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修訂3項披露規則 兩業績指標計算有新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9日 03:34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初一 實施新會計準則后,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如何進行財務報告披露工作?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這兩大業績指標的計算公式有什么新的規定?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又有哪些變化?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了3項修訂后的信息披露規則,使這些問題有了明確答案。 為配合會計新政的施行,保證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的財務會計信息披露質量,中國證監會對《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5號———財務報告的一般規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范問答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規定適用于按新會計準則編制并披露財務報告的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 根據新規定,在計算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標時,分子中的凈利潤不包括少數股東損益,凈資產收益率指標分母中的凈資產不包括少數股東權益。這使少數股東損益和少數股東權益“移位”不影響業績指標得到了明確,也真實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了兩大指標計算的合理性和可比性。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也有較大變化,修訂后的項目增至15項,其中新增5項,剔除4項。以前屬于非經常性損益的短期投資損益、以往年度各項減值準備轉回等項目,今后將不再列為非經常性損益。對財務報告披露的新規定,要求上市公司將關鍵財務數據的計算依據和方法說明白,為普通投資者讀懂財務報告提供了方便。 政策原文: 相關連接: 相關評論: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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