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信用交易規則正在制訂 肯定將在年內出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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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7日 02:34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上海證券報 記者 周翀 融券渠道缺失成最大難題估計先放開融資再解決融券 北京消息權威人士昨日透露,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做好貫徹實施新公司法證券法的通知提出,要“適時推出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有關方案,為資金合規入市創造條件”。
這位人士稱,《證券交易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規定》將為資本市場開展信用交易鋪平道路,但是,融券渠道的缺失成了信用交易規則擬定過程中的最大難題。 目前來看,信用交易過程中的融資問題比較容易解決,可以采取由央行向證券系統集中授信,由證監會負責資金監管,通過商業銀行發放資金的方式解決。但是融券渠道的缺失,卻成了推出信用交易的最大難題。根據有關成熟市場的經驗,融券業務一般通過專門的證券金融公司操作,而我國“目前還沒有這個打算,恐怕難以在近期批準成立這類公司”;同時,僅依靠證券公司擁有的證券資源,也難以滿足市場的融券需求,因此“融券現在不好做”。一位業內人士說。 《規定》顯然不能等到融券問題解決后再出臺。有市場人士估計,可能在融券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之前,先放開融資業務,“融資在前,融券在后,先解決資金問題,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再解決融券的問題”。 法律界一位人士也告訴記者,作為新證券法的配套政策,《規定》“肯定將在年內出臺”。 據悉,針對融券問題,目前監管層正在考慮的措施是在股改結束以后,由上市公司大股東提供部分可以融出的股份,以解決融券來源。具體操作層面上,在專門的證券金融公司難以設立的情況下,可以考慮由券商作為中介為客戶進行融券。 相關評論: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