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無奈國有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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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9日 14:06 《商務周刊》雜志 | |||||||||
當一塊出現危機的好資產重新分配時,眾多不同所有制性質、不同目的企業和政府力量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來參與其中。 市場的本質是競爭分配,然而在“德隆危機”過去的500天里,其實業資產處置卻陷入質疑的漩渦。民資血統德隆的實業資產幾乎均被國有化了,其賴以揚名的戰略整合也在散去。這是中國的經濟規律,還是扭曲的配置?
“對錯只存在于某個時點上,沒有永遠的對的事情。”一位老德隆人說 □記者 吳金勇 “德隆系”崩盤已經一年半時間,許多問題在接近水落石出。 8月31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德隆第一案——德恒證券案一審宣判,包括德恒證券原總裁韓新林在內的8名被告人均被判有罪。據知情人透露,不久德隆另兩個核心案件“友聯案”和“唐萬新案”將會開庭。同時與“德隆系”金融資產相關的17個省、市、自治區的金融債務處置問題,“也進行得穩定、有序”。 然而,“德隆系”的實業資產處置卻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質疑。過去的一年多時間,曾是中國最大民營企業的德隆集團,其實業資產大多已各有歸主,但幾乎盡數落入國有企業口袋的結果,卻頗為讓人爭議。 “這一資產的流向與8年前的情形恰好相反。是反攻?是輪回?都不是,是中國的經濟規律。”張萬軍這樣回答《商務周刊》。張是1986年德隆成立時的元老之一,曾是德隆二號人物。1998年后,張萬軍一直在打理德隆的國外辦事處。 張萬軍所說的“8年前的情形”,指的是1997年德隆高層在北京召開的“達園會議”,這是德隆歷史上兩個最重要的會議之一。在會上,德隆的核心人物唐萬新認為,通過購并重組一批國有企業,可以使德隆迅速做大做強。達園會議確定了德隆下一步的戰略:通過產業并購整合,創造傳統行業的新價值。由此,大量國有資產先后收入德隆囊中。 到1998年,新疆德隆已控制了包括“德隆老三股”新疆屯河(600737,現ST屯河)、湘火炬(000549)和合金投資(000633)在內的一批有很大潛力的國有資產。2004年唐萬新向國家提交的重組方案中顯示:截止到2003年底,德隆相對控股的生產型企業有177家,年銷售收入超過400億元,年納稅總額近20億元。 而事實上,作為一家民營企業,德隆的擴張計劃遠不止此,其野心幾乎到了讓聞者肅然的地步。“過去的8年,德隆不僅將其涉入的12個國內產業整合到了國際水平,同時他們關注的行業達到了70多個。德隆旗下的中企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擁有上述每個行業中排名前三位企業的完備資料。準備隨時在其中尋找整合機會……”熟悉德隆并購業務的北京和君創業咨詢公司總裁李肅對《商務周刊》說。中企東方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由唐家兄弟中的老三唐萬川分管,是“德隆系”旗下從事產業研究和金融服務的核心企業。 然而,現在這一切都已化作云煙。 2004年4月13日,德隆控制的健橋證券令人意外地拋售“德隆系”控制的合金投資股票,當日合金投資股票即告跌停。第二天,“老三股”全線下挫跌停,德隆危機全面爆發。 “這時候,大家都跑了。我就從國外回來頂這個事。”張萬軍說,“是唐萬里叫我回來的。他說,公司現在這個樣子,你也沒有多少事,你回來主持一下工作吧。我說行啊,公司最難的工作在哪?我就去哪吧。” 此后的10多個月,德隆經歷了自救和托管兩個階段。中糧集團、中國非金屬集團、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上海汽車集團、山東濰柴……一大批央企和地方國有企業先后入主了原德隆系實業資產。 “你為什么認為德隆國有化是經濟規律?”記者追問張萬軍。像許多原德隆高層一樣,在故鄉新疆的他也時常在寂靜中沉思。“因為中國的國有企業與8年前有本質不同。”張回答到。 “有哪些不同?”記者追問。 張萬軍又靜默片刻說:“我還沒想好……” 張萬軍的答案也許就在眼前發生的事情中。 沒有強迫的被迫 2004年6月前,國家并未直接干預德隆的自救和資產處置。德隆危機爆發與國家實行全面托管之間短短2個月時間,德隆自己迅速處理了10多個實業資產,其中包括一些上市公司股權。由于債權債務關系、企業資產質量及收購者意愿的不同,價格及交易狀況也差異較大。 “這一階段除買賣雙方談判外,影響德隆資產流向的還有其他非市場因素。”長期跟蹤德隆的新疆東西部經濟研究院院長唐立久對《商務周刊》說。 2004年4月,杭州寶群實業公司從德隆手中購買ST中燕(600673)3540萬股股權;5月,新疆建設兵團國資局控制的上市公司冠農股份(600251)以8700萬元價格收購羅布泊鉀鹽51.2%股權;6月,中國非金屬材料總公司以2.6億元購買德隆旗下全國第三大水泥生產企業天山股份(000877)5100萬股股權;8月,上汽集團洽購德隆旗下重慶紅巖汽車股權。 “優質的德隆資產中,最先被迫賣掉是羅布泊鉀鹽。”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原新疆德隆羅布泊鉀鹽項目負責人對本刊說。 有200萬年歷史的羅布泊位于新疆若羌縣東北,從哈密出發,沿途經過雅丹地貌、樓蘭遺址,越野車也要走上8個小時才能到達。“去一次羅布泊,你才能真正體味地球是圓的。但就在這個沒有人煙的地方,德隆居然找到并投資了一個國內處于絕對壟斷地位的資源——鉀鹽。”這位負責人對本刊描述道,至今仍嘖嘖不已。 1995年,羅布泊地區發現了亞洲最大的鉀鹽礦床,構造面積達1萬多平方公里,探明鉀鹽工業儲量2.99億噸,經專家測算它的潛在經濟價值超過5000億元。 “這樣好的一個項目,從發現那天起,包括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等許多大公司都盯上了,但民營企業德隆憑借對市場的敏感,最先下手,并占了先機。”國內投資化肥規模最大的中央直屬企業——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的一位投資部門經理對本刊說。 1998年12月,新疆德隆控股的新疆三維礦業股份公司成立,主要開發三種具有新疆特色礦產:蛭石(主要用途是保溫材料產品,70%出口)、硝酸鉀礦和鉀鹽。 2002年4月,羅布泊鉀鹽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成立,董事長為德隆國際執行總裁丁光平。“羅布泊崛起的中國第一、世界第二鉀鹽基地將改寫中國鉀鹽歷史。”丁光平當時自豪地說。德隆的計劃是到2004年形成20萬噸鉀鹽生產能力,到2007年形成年產鉀肥120萬噸產能,第二期到2010年形成220萬噸產能。據本刊了解,2004年,中國鉀肥缺口達600萬-700萬噸,每年要花費上億美元進口鉀肥,而目前國內市場上鉀肥每噸凈利潤約為1500元人民幣。 “這么好的企業,唐萬新怎么會舍得賣?”原羅布泊鉀鹽項目負責人對《商務周刊》解釋說,“到2003年底時已沒別的辦法了。原因有二:一、德隆系資金鏈斷了,需要錢;二、這時銀行已對羅布泊鉀鹽項目‘只收貸不放貸’,項目經營不下去了。” 據《商務周刊》在新疆調查了解,2003年下半年,由于國家經濟宏觀調控,各大銀行均開始收貸。這本是無可厚非的政策,但在執行中卻發生了一些讓德隆系不滿的“針對性措施”。原本羅布泊鉀鹽在某國有商業銀行有一筆4000萬元貸款,前期雙方有約“到期轉貸”,但到期時銀行方面不干了。 “信貸人員私下說,誰都認為鉀鹽項目好,但不幸的是你們公司染上德隆了,是總行不讓貸。”這位羅布泊鉀鹽負責人說,有在業務上打過多年交道的相熟銀行信貸人員告訴他,“一些國有商業銀行總行對分行有一條針對德隆系的口頭通知——只收不貸。” 據了解,羅布泊鉀鹽項目所在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各家國有商業銀行,截止到2004年上半年,對德隆系企業貸款余額3.3億元,其中64%被劃為不良貸款。該負責人舉例說,建設銀行將巴州羅布泊三維礦業有限公司(羅布泊鉀鹽的投資方)流動資金貸款4100萬元列為次級貸款,他認為,這是依據中國建設銀行總行規定,對德隆系企業貸款不論貸款形態如何均劃為不良貸款的結果。 該負責人嘆息道:“2003年,羅布泊鉀鹽項目剛要盈利,銀行就收貸了。無論貸款到期還是不到期都得還,這對所有中國的企業來說都是最可怕的。” 事實上,這種情況不僅發生在德隆的羅布泊鉀鹽項目上。據新疆銀監局調查,2004年7月,德隆系的新疆屯河喀什果業公司在疏勒縣建設銀行的3000萬元流動資金貸款,在尚有10個月才到期、且按期付息的情況下被定為次級貸款;中國銀行則將德隆系企業塔里木水泥廠流動資金貸款2500萬元由正常貸款轉為可疑貸款。 面對銀行的舉措,羅布泊鉀鹽該原負責人稱自己曾質問一位國有商業銀行支行行長:“你們是國有商業銀行,如果現在儲戶都來擠兌,國家不支持你,你們銀行垮不垮?” “這個和我說不著,我只是公事公辦。”支行行長答道。 在內外交困中,2004年5月19日,羅布泊鉀鹽被賣給冠農股份,并完成了工商過戶。為此,冠農股份以自有資金和銀行借款的方式支付轉讓價款8700萬元。 “德隆剛一出事,羅布泊鉀鹽就被賣了,而兵團的這家上市公司(冠農股份)并不懂化肥行業。”原德隆并購部的一位經理對本刊說。 事實上,羅布泊鉀鹽的股權設立就是平衡地方利益的結果。在德隆時代,羅布泊鉀鹽公司股本金是7025萬元,其中新疆巴州礦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現金3600萬元出資占股51.25%,新疆哈密金礦以現金1500萬元出資占21.35%,新疆德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現金700萬元出資,占9.96%。 “這種股權設計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利益。羅布泊鉀鹽屬于巴州,而它的實際經營地點在哈密。開采巴州的礦,在哈密經營,財政收入上繳哈密了,這樣巴州政府肯定不高興。為了兩全,德隆與巴州政府共同成立了巴州礦業,并以巴州礦業為控股。”羅布泊鉀鹽的這位原負責人說,“德隆出現危機后,地方政府的話事權自然進一步增大,并找來了‘二道販子’冠農股份。” “二道販子”的說法不大好聽,但冠農股份確實剛剛買到羅布泊鉀鹽股權,就開始尋找下家。 “差不多是同時吧。冠農股份是5月末正式接手,7月份,他們就和國投開始正式談轉讓事宜了。”羅布泊鉀鹽的現控股方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一位負責人對本刊說。 據了解,羅布泊鉀鹽的轉讓問題得到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的高度重視。自治區方面主動找到國家發改委和國資委,二者又引薦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入疆。2004年11月19日,自治區領導會見了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總裁王會生。“在烏魯木齊,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與自治區政府簽署了合作三個協議框架協議,一個是鉀鹽的,其他的是煤炭項目。”國家開發投資公司這位負責人說。 2004年末,羅布泊鉀鹽正式引入戰略投資者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并增資擴股至5.4億元。冠農股份讓出控股地位,股份由原先的51.2%降至23.45%。盡管冠農股份失去了控股地位,但所剩股份的價值也比原先增值了幾千萬元。 “冠農、地方政府、兵團都獲益很多,應該說是多贏局面,我們也滿意。”國投的這位負責人對本刊說,“不過,只有我們是拿出了約3.6億元真金白銀。” 對德隆的產業資產是否被賤賣的問題,唐立久評價到:“這個階段在德隆的資產處置中可能是有一些不同意見,但我認為情有可原,因為此時德隆事件尚在發展中,情況不清。這樣一個復雜的事情,當地政府當然希望盡快解決。” 當然,在新疆還有一個版本的說法是,德隆出現危機后,自治區政府非常重視。但德隆錯失了地方政府關心德隆的機會。從2003年9月一直到2004年9月,特別是2004年4月13日德隆危機全面暴發后,唐萬里和唐萬新沒回過新疆,他們也從未與新疆地方政府有過任何聯系。 內部人告密? 2004年6月,對德隆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分界線。 自2004年3月德隆發生信用危機后,上海、四川、重慶、湖南、新疆等地自然人和機構掀起向德隆討債風潮。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民生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等銀行紛紛起訴德隆系公司。由于德隆金融問題復雜,涉及面太廣,國務院、中國人民銀行、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銀監會等先后不同程度介入德隆危機。 金融問題的復雜性在新疆就可見一斑。2005年9月1日,一年一度的“烏洽會”在烏魯木齊隆重召開,但并不是每個人都有過節的心情。此前一天,新華社刊發了德恒證券高管被判刑的消息,有160多位德隆討債人來到自治區委、區政府附近的人民廣場上訪。 據了解,在國家全面規劃下,目前,涉及全國17個省市的德隆金融債務中的個人債務已基本兌付,但由于個人資金以機構名義購買德隆金融產品情況爭議較大,各地處理程度參差不齊。烏魯木齊的這160多名債權人就屬于處理難度較大的,其中大部分是通過德隆控制的金新信托代買國債。債權人代表楊亞南稱,他們是在德隆出事后,才知道金新信托屬于德隆系。金新信托的金新大廈是烏魯木齊市中心重要的標志性建筑,在同一座大樓里,德隆控制的金融機構——新疆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金新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與中國證監會新疆監管局、新疆證券業協會、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協會比鄰而居,而金新大廈的旁邊就是各家國有商業銀行分行。 楊亞南說:“有這么多顯赫的政府監管機構和銀行做街坊鄰居,讓我們對金新信托非常信任。” 盡管仍心有不滿,但楊亞南等人都認為,德隆的金融資產由國家出面進行處置,是正確的選擇,最可能保障他們的利益。 那么國家出手解決德隆實業資產的誘因是什么? “主要是韓新林(已被判處有期徒刑)告密。”采訪中,大多數原德隆舊部這樣認為。 2004年4月30日,德恒證券公司董事長張業光出逃,據說逃往了東南亞。5月2日,時任德恒證券總裁的韓新林給律師打電話。5月4日深夜,韓與律師長談,并于當晚與律師商定出一份《法律意見書》——即所謂的“告密信”,說明德隆集團內部的控制關系。5月5-7日,德恒留任的所有高管與律師分別談話。5月22日,《意見書》寫成。 5月底,韓新林先后將一摞合計400多頁的《意見書》和兩本附件遞交給中國證監會和公安部證券犯罪稽查局。 《意見書》內容分為三部分:一是德恒證券與德隆國際的關系,二是德隆國際控制德恒證券的后果,三是建議。中心思想是德隆國際操縱了德隆各子、孫公司的具體經營、人事和資金調用。 據《意見書》載,德隆國際僅是德恒證券的間接控股股東,但德隆國際卻直接破壞了德恒證券依《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基本原則”,德恒董事會依法享有的“決定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的職權遭到了德隆國際的侵犯。 《意見書》中寫到,2003年5月28日,德恒證券收到由德隆國際總裁唐萬新簽發、以德隆國際控制的上海友聯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名義下發的友發(2003)第107號《關于下發2003年度經營計劃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德恒證券“執行友聯戰略管理總部和財務管理總部與各金融機構聯合制訂的年度經營計劃”; 2003年5月5日,友聯中心金融產品總部發《關于對戰略并購團隊熊成均處分的通報》; 2003年3月,由德隆國際總裁唐萬新以友聯管理研究中心人力資源部名義簽發的《通知》,以通知方式向德恒證券推薦任命薛明為德恒證券戰略并購部總經理。 《意見書》稱,間接控股股東超越董事會之上,直接干預德恒證券人事工作,不僅越權,而且沒有法律根據;更為嚴重的是,德恒證券有一筆總額為22.6億元“無對應資產”(由德恒劃出)的用款確認書,簽署人為德隆國際工作人員楊力,“德隆國際直接以行政指令手段,為德隆國際利益調用控制公司資金且數額巨大”。 除陳述被德隆國際操控的事例外,《建議書》還詳細披露了德隆國際控制下屬公司的手段和途徑:德隆國際依托SAP的CRM系統的技術支持,對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進行動態管理,并通過每天召開的例會,向下屬證券公司索要報表,下達指標。 “這不是告密,更談不上叛變。向敵人告密才是叛變,而德恒證券與政府不是敵對關系。”針對有關韓新林寫告密信的指責,一位接近韓新林的人士在接受本刊采訪時為韓辯解說,“當某一重大事件出現后,公民和組織有義務讓國家有關部門知道事實真相,政府據此能作出正確判斷,這是對各方都好的結果。” “這不是將所有問題都往唐萬新身上推,這是事實。”他說,“這里不該有道德評判,唐萬新是男子漢,就應該負起責任來。” 據多位原德隆舊部稱,此后,國家有關部門認識到“德隆問題很嚴重”,下決心出手整體處置德隆,而《意見書》為國家整體處置德隆資產提供了索引。 在德隆的產業資產方面,2004年6月初,由銀監會和國資委組織一批央企開了一個通報會。“會議要求有能力的國字號、中字頭企業積極參與德隆資產重組,要‘救’德隆企業一把。”參加會議的一位央企負責人對本刊說。 與此同時,在中國銀監會主導下,中國工商銀行牽頭德隆的15家債權銀行組成債權人委員會,協調各家銀行。此后,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召集各大德隆債權人銀行的行長級管理層赴京開會,會議主要內容是要求所有德隆的債權銀行停止對德隆的逼債。有媒體說這是為防止動蕩加劇,而據本刊了解,叫停逼債是因為銀行監管部門經過調查后,進一步了解到了德隆系企業貸款真實情況。 根據2004年5月新疆銀監局對新疆德隆系企業貸款情況進行的摸底調查,截止到2004年4月30日,新疆德隆系企業在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余額為73.96億元。其中正常類36.56億元,約占50%;關注類貸款27.68億元,約占37.4%;次級類貸款9.55億元,占12.9%;可疑類貸款僅0.17億元,占0.3%。 “停止逼債是對此前各銀行過激行為的糾正。”新疆一位國有商業銀行人員對本刊說。當然,這并未影響國家處置德隆的整體思路。此時國務院已成立了5人組成的德隆問題領導小組,由國務委員華建敏牽頭。“國務院對處置德隆系風險已有總體意見,其中一個重要目標是保持社會穩定。”國務院副秘書長尤權在一次德隆系風險處置工作會議上說。 2004年7月18日,唐萬新從境外歸來。 唐萬新返京后,給國務院、中央政法委寫了一封信,表達自己的觀點:第一,德隆所有的行為都是他指揮的,所有的責任由他承擔;第二,他有能力、有信心化解這次風險,希望有一個合適的工作環境,風波結束后再接受司法審查。 唐萬新回來的第二天,各方就舉行了第一次會談。據本刊所知,在此后的兩周內,類似的會談總共啟動了不下10次。央行、銀監會、證監會等有關部門的高層,以及由工商銀行牽頭的15家債權銀行組成的債權人委員會成員,分別與德隆面對面地深入交流了“金融實際情況、關聯債務處理、重組思路”等問題。 會談的進程大致分三步:德隆匯報情況,聽取各部門反饋,制訂初步方案。經過兩周左右的討論,德隆在7月26日拿出了一個《市場化解決德隆問題的整體方案(德隆公司建議稿)》。隨后該建議稿和厚達一尺左右的相關附件被遞交到了央行。該方案經過與各部門的反復磋商后,又由央行執筆起草了一個總體建議上報給國務院。 遞交上去后,德隆焦急地等待國務院協調會議的結論。可等來的是風云突變。8月2日,有關部門以協助調查的名義,對唐萬新采取了強制措施。 8月26日,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與德隆簽署《資產托管協議》。此后被采取強制措施的唐萬新也承認:“我以委托理財的方式調用德隆控制的‘老三股’、天山股份和重慶實業(000736)等上市公司的資金;以拆借的名義從銀行(昆明、南昌、長沙、株洲、新疆、銀川、陜西、淮南等地商業銀行)融來資金;另外,我還從德隆產業中非上市公司部分調來許多資金。這些連手續都沒辦,一共約有50億-60億元。” “這之后,國家一些部門對德隆的主要認識是德隆問題很嚴重。”德隆集團的法律顧問、北京漢衡律師事務所羅輯律師認為,這種認識在現實中也為司法部門審判德隆相關案件平添了波瀾。 2005年6月,德恒證券案開庭。在法庭上,控方出示了中國證監會的一份行政認定。認定德恒證券沒有開展資產管理業務的資格。但德恒案件被告辯護律師陳敢在接受本刊采訪時認為,證監會的這一行政認定不符合法律規定,且有推卸責任之嫌。陳敢的理由是,證監會的認定書不屬于國家規定7種刑事訴訟證據之一;而且2002年3月中國證監會曾向德恒證券頒發了業務許可證,雖然2003年9月全國更換許可證時,德恒的許可證被取消了,但證監會不能否認德恒證券2003年9月前擁有資產管理資格。 事實上,不僅證監會,中國銀監會也出具了一份行政認定,但在法庭上并未出示。該認定書指稱德恒證券所從事的保底收益屬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但陳敢律師強調:“這是罪名解釋,銀監會沒有與罪名相關的解釋權,只有全國人大及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有這個權力。” 2005年8月末,德恒證券原高管均獲罪,最高刑罰為7年,罪名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據記者所知,這也是唐萬新被控的三項罪名之一,另兩項是操縱股價罪和非法經營罪。 “國家一些有關部門在處理德隆問題上是帶著有色眼鏡的。”和君創業總裁李肅強調,當年亞洲金融危機時韓國三星集團的資產負債率曾達到257%,遠比德隆大,而且絕大部分是銀行貸款,但韓國政府選擇了支持李健熙和三星,才有了今天三星超越索尼的復興。 “我們應視民營資本為社會財富,而非異端。”李肅說。 華融的去德隆化爭議 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托管德隆資產后,隨即成立第一重組辦公室,由原股權部總經理楊芬任主任,證券業務部總經理王小波任副主任,總裁楊凱生亦親自掛帥督戰。 華融結合德隆系資產分布情況,在全國20個辦事處設立了第一重組工作組,并先后向德隆系有關企業派駐了金新信托停業整頓工作組,德恒、恒信、中富三個證券公司托管經營工作組,德隆國際、新疆德隆、新疆屯河三個資產托管經營工作組等共7個專項工作組,同時開始對德隆的實業和金融資產與債務分頭進行清查、登記。 德隆系企業各層人員對華融公司的托管給予了積極的評價:一,擋住了逼債風潮,德隆信用危機的非理性蔓延被阻止,企業資產和人員安全得到保護;二,逐漸修復德隆企業信用,協調銀行體系放松對德隆系融資及信用活動的全面凍結,并向新疆屯河和天一實業發放了總額為2.3億的過橋貸款,專項用于番茄收購和亞麻收購;三,維持了德隆系企業的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但委托者、托管者、國家機關、民營企業……不同的利益主體從一開始也有著許多的不和諧之處。 以新疆屯河為例,在國家將德隆資產托管給華融公司之前,中糧集團已與德隆簽署了一份關于新疆屯河股權的轉讓協議。 “但華融托管后,即8月26日之后,中糧的一些原定計劃不得不中止,經營思路和企業運行軌跡也隨之發生了變化。”新疆屯河的一位高管對本刊說,當時正是生產的最關鍵時期,但中糧不得不等待了一個月,直到9月下旬,華融的工作人員才陸續到位。國慶節后,華融職員開始工作。 華融進入后,在2004年10月15日召開的每周例會上,華融提出了改組德隆國際、新疆德隆及新疆屯河的董事會并變換法定代表人的意向和方案。很快,新疆德隆和新疆屯河董事會被全面改組,原德隆人員幾乎全部換掉。公開資料顯示,2004年底,新疆屯河董事會成員15人,其中5名是獨立董事,余下的10人中,華融占據包括董事長在內5個席位,中糧只有覃業龍一人以副總經理身份占據1席。11月18日,天山畜牧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也由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蘭州辦事處副總經理劉龍光接任。 但在改組德隆國際董事會的問題上,華融遭到了德隆方面的狙擊。華融一度希望德隆國際董事會原來9名董事只留用一至兩名,其他全部替換成華融成員,但德隆對此堅決反對,并上告到央行尋求協調。 德隆呈遞給央行的《關于德隆國際戰略投資有限公司積極配合、保持獨立主體資格參與重組工作的請示》中寫到:“從商業角度看,華融公司與德隆國際是不同的利益主體,我公司將全部資產托管至華融公司后,華融公司按照協議要求行使經營管理和資產處置的權利,而我公司將對華融的工作結果承擔經濟責任。如果按照華融公司的方案,在我公司的董事局中,由華融公司工作人員占大多數,則我公司董事局無法獨立從德隆國際的經濟利益出發發表意見,我公司將無主體去主張權益和提出疑義。” 據透露,華融托管后的2004年9月,德隆國際董事長唐萬里來到新疆屯河,組織召開了一個中層干部會議。“唐萬里做了一個多小時的講話。主要意思就是大家要穩定,德隆并沒有垮,德隆還有資源,給大家鼓氣,要對德隆抱有信心。”會議除原德隆的人外,還有中糧集團的派出人員旁聽。 “唐萬里與國家政策不符的講話,起到的只是個反作用。”一位參與座談會的屯河人員說。不過原德隆人并不這么看:“在我們看來,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對德隆實行的應該是償債式托管,但實際上已變為行政接管。” 據稱,自2004年11月中旬以后,華融與德隆留守人員已鮮有聯絡。華融已基本拋開了德隆留守團隊,照自己的方式按部就班地開展工作。 托管與接管之爭尚無結論,華融對德隆資產提出的“價值提升”方式又讓各方頗有爭議。 “華融是一個半官方機構,辦事都是以一個組織在走,效率比較低。”原新疆屯河一位高管對本刊說,“華融派來的干部,多數沒在實業型企業干過,不大懂生產經營。” 在德隆舊部看來,沒干過企業的人,自然無法認識到德隆實業的價值。 “產業整合一直是德隆引以為豪的企業理念,這是任何企業都學不來的。德隆在產業整合模型的確下過大工夫。”原德隆中企東方一位高層說,“比如在行業研究方面,為了進入某一行業,德隆可以花費數百萬元、數年時間進行全球性的市場研究。這在國內是絕無僅有的。” “即便是德隆的管理方式,國有企業也很難繼承,它們運用不了。”新疆德隆原負責實業的一位經理對本刊自豪地說,許多人都說德隆的羅布泊鉀鹽項目處于起步階段,可是沒人會想到這樣一個起步階段的企業已能熟練運用全成本預算管理了。 “德隆的許多實業都是純熟運用全面預算管理的企業,這是目前企業管理中的頂級管理,這個框架是德勤幫助搭建的。2001年,德隆的實業都在搞內部管理升級,所有德隆實業全部實行。”這位新疆德隆原實業經理說。 德隆的財務管理得到目前正在收購“德隆系”天一實業的新疆創新投資公司總經理王松琦的贊嘆。“經過盡職調查后,我們發現德隆企業的財務非常完善。”他對記者說,“天一實業在新疆有7個分廠,財務統一,銷售統一。這說明德隆確實是要把它當成一個產業來做。也正是如此,德隆才能只用4年時間就真正地把全新疆的亞麻整合為一個公司。” 即便是世界500強的中糧集團在進入新疆屯河后,也對德隆的一些管理表示贊賞。“從同行業看,德隆管理下的工廠是優秀的。”從中糧派到新疆屯河的現任總經理覃業龍對《商務周刊》說,“在原料管理、生產組織、設備工藝等方面,屯河是絕對領先的。不久前享氏集團高級副總裁來屯河,一直在夸獎屯河的品質控制和技術管理值得驕傲。” 但在經歷了德隆系崩盤和華融托管后,這種優秀的實業經營被攔腰一擊。華融在2004年10-12月一直忙于了解新疆屯河的情況,中糧集團高層曾主動找華融談企業下一步事宜,但華融無暇顧及。 2004年年報出來后,屯河出現了5000多萬元的虧損,2005年第一季度又再次虧損,原本在華融眼中可以進行價值提升的新疆屯河變成了“燙手山芋”。 “華融公司擅長處置不良資產處置,這讓他們形成了路徑依賴和思維定勢。”新疆東西部經濟研究院院長唐立久對此分析說,“應該說,實業資產處置對華融確實是新的嘗試。” 2004年末,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對德隆事件的調研報告中對德隆實業資產面臨的窘境也分析到: 一、華融公司改組德隆董事會后,華融公司派出人負責工作,但不具有原來德隆系企業管理和技術人員的專業水平,華融公司的國有單位機制及其辦事方式不能勝任激烈競爭中的民營企業管理運作; 二、華融公司托管德隆資產,表現出資產管理公司的專業特點和取向,清點資產、變賣還債的思路較清晰,對企業發展遠景考慮較少,沒有德隆公司人員那樣與企業榮衰與共的意識及發展戰略取向; 三、華融公司作為債權人代表,主要站在維護債權人權益立場上開展工作。根據公司治理理論,當企業出現償債困難而控制權由債權人掌握時,企業有希望通過改組提高償債能力,也可能會被過早清算; 四、主持重組過程中,帶有較多清算償債色彩,出現資產價值及發展潛力被低估等問題。 和君創業總裁李肅對華融的托管也評價道:“華融目前采取被動性處置資產是下下策,它應該學會主動經營資產。” 相關鏈接: 德隆實業資產被賤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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