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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鵬華優質治理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上市交易及贖回有關事項的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 09:06 深圳證券交易所
各會員單位: 為做好鵬華優質治理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上市及贖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鵬華優質治理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證券簡稱:鵬華治理,證券編碼:160611)2007年7月18日開始在我所上市交易。上市首日以上市首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凈值作為開盤參考價,并以此為基準設置漲跌幅限制,幅度為10%。自上市次日起,漲跌幅限制仍為10%。 2、鵬華優質治理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鵬華治理,證券編碼:160611)2007年7月18日開始通過我所交易系統申報基金份額的贖回。 (1) 會員在交易時間內可申報基金份額的贖回。贖回以份額申報,申報單位為一份基金份額。當日贖回申報在交易時間內可撤單。 (2)贖回資金交收期為T+3日。(T日為贖回申報日) 3、根據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請,本所同意鵬華優質治理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自上市首日起在本所行情發布系統揭示凈值。每百份基金單位前一交易日凈值(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在行情系統“市盈率Ⅰ”中揭示。每百份基金單位交易日內的參考凈值(未經基金托管人復核)在行情系統“市盈率Ⅱ”中揭示。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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