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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找準了病癥卻沒開對藥方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 06:17 天府早報
千呼萬喚終出來。就在上證指數直逼3000點大關時,就在投資者對行情的發展深感絕望時,4月20日晚,中國證監會終于出手救市了。當晚,證監會突然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的出臺顯然是有的放矢。從去年10月到今年4月,大盤下跌了50%左右。其中大小非解禁上市流通成為股市動蕩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成為當前市場最大的“空軍”。為此,一些市場人士紛紛呼吁完善大小非解禁規則,以保持股市穩定健康發展。因此,證監會此次出臺“指導意見”,可以說是抓住了問題的核心所在,對于穩定軍心、穩定股市可以起到積極的作用。 不過,就“指導意見”的內容來看,“指導意見”對于大小非減持的“減壓”作用還是相對有限的。在這個問題上,可以認為證監會是找準了“病癥”但卻沒開對“藥方”。 “指導意見”對于“存量股份”的界定是比較明確的,即是指已經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在滬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規定的股份,以及新老劃斷后在滬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這個界定也很準確。 “指導意見”第五條關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該公司的年報、半年報公告前30日內不得轉讓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也是一大亮點,這個窗口期的設置是很有必要的。 “指導意見”第三條的規定,也是“指導意見”最重要的規定,或者說是“指導意見”的精髓所在。不過,這一條款存在著很大的漏洞,很容易被人“鉆空子”。根據第三條的規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預計未來一個月內公開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數量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1%的,應當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所持股份。設置這一條的目的也就是要為二級市場“減壓”,但實際上未必能達到真正的“減壓”效果。 第一,“1%”的規定過于偏松,而且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可以通過每月出售占公司總股本0.99%股份的做法來化解這一規定,以至這一規定形同虛設。就像工行,它的總股本是3340億股,它的1%是33.4億股,4月27日解禁股才28.8億股,還不到總股本的1%。這個“指導意見”對工行的這次解禁,根本就沒有約束力。而即便是超過了1%的比例,通過0.99%的拋售比例,同樣可以將這一規定化解。 第二,借道“大宗交易”來達到套現的目的。如A股東新成立一家B公司、或者找一家兄弟B公司作為過渡,A股東將所要減持的大小非通過大宗交易平臺,一次性轉讓給B公司,然后再由B公司在二級市場上進行大規模的減持。由于B公司的二次減持并不受“指導意見”的約束,這樣A股東就可以假借B公司之手,最快在1個月內就可以全部完成減持。 第三,“指導意見”存在一個明顯的軟肋就是沒有嚴格的懲處措施。如此一來,大小非即便是通過競價系統在二級市場上拋售1%以上的股份,證監會似乎也奈何他不得。畢竟大小非的減持原本就是已經有契約在先的。特別是像國資委這樣的大股東,在利益面前似乎沒必要看證監會的臉色行事。這實際上也正是證監會在大小非減持問題上的尷尬。 □本報特約評論員皮海洲 相關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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