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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神巨虧97%背后:誰該心懷愧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20:49 大連晚報
[股神] 2008-03-22 02:31 知識匱乏、心態躁動,24萬元變成7000元,費、稅交了6萬多 “股神”巨虧97%背后 誰該心懷愧疚? 最新一期的《南方周末》報道了幾個“股神”的炒股經過:湖南婁底的一位股民,在一年間,24萬元的積蓄和借款縮水到不足7000元,虧損達97%;另一位股民則從17萬元虧得僅剩8000元。他們之所以被稱為“股神”,是因為同事將他們當成反向指標:一旦他們砍倉,其同事就立即買進,并且因此獲利。“股神”的名聲由此而來。 這則長篇報道引起熱烈討論,透過其中的細節,可以深刻地感受到投資者投資知識的匱乏和心態的躁動,正是這些缺陷,使得股民在面臨股價波動的時候,不僅不能規避、減小風險,反而不斷放大了自己的風險。以24萬元變成7000元的結局為例,股市由去年的最高點調整到3月20日的最低點,跌幅最深的個股達到60%多一點,即使“股神”買的是調整幅度最大的股票,如果不來回炒作,即使他買的是最高點,也遠不至于虧損到如此地步。 而賬單顯示,這位“股神”在短短的一年時間里,交易次數高達500次、支付了超過3萬元的手續費和超過3萬元的印花稅。 這種情況原本可以避免。比如,建立起一個規則,當某個賬戶出現頻繁的交易行為,且這種交易行為表現出非理性的傾向時,券商應該發出警示,提醒投資者,或對投資者進行相應的輔導。而這種機制在國外早就建立起來了。 券商對投資者提供提醒服務是理所應當的。以那位“股神”的交易記錄為例,僅他一個人,就為券商貢獻了3萬元的手續費,而券商收取服務費就應該提供相應的服務。 當然,這是一種矛盾。券商的目的在于追逐利益最大化,他們巴不得投資者頻繁交易,巴不得投資者不懂理財知識,如果都遇到持股時間長的投資者,券商的收益還從哪里來?因此,券商在引導投資者理性投資方面沒有動力。但是,券商至少應該承擔一些最基本的義務,比如,前面提到的提醒。這種提醒雖然可以減少投資者的交易活動,減少券商的手續費收入,但卻能夠細水長流,一旦投資者因頻繁交易而虧損殆盡,券商再也不可能從他們身上掙到交易費了。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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