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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啤酒股認股權證上市公告書(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 05:47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第四節 風險因素 認股權證屬于創新品種,凡有意購買認股權證或以認股權證進行風險對沖的投資者,應充分了解認股權證之復雜性。 投資者在評價發行人本次發行的認股權證時,除募集說明書全文提供的風險事項及相關資料外,還應認真地考慮下述各項(包括并不限于)有關投資本公司認股權證之風險因素: 1、標的證券價格發生不利變動的風險 影響認股權證價格的因素很多,通常包括:標的證券價格和波動率、距行權日時間等多種因素。 本次認股權證的標的證券為公司股票,因此當行業相關政策、公司的經營狀況等發生不利變化時,標的證券的價值受到負面影響,從而對公司認股權證的內在價值和價格產生不利影響,可能給認股權證投資者造成損失。 如果公司股票價格波動過大,出現股票價格低于行權價格的時候,認股權證的內在價值將為零,將給投資者帶來很大的投資風險。 2、認股權證價格波動風險 與標的證券相比,權證具有市值小、杠桿高的交易特點,而且中國的權證市場規模小、品種少,權證產品易于被炒作。所以,權證波動幅度往往大大超過標的證券的波動幅度。 因此投資于認股權證,風險要大大高于投資標的證券,而且認股權證的交易采取T+0制度,其交易可能帶有較強的投機性,價格波動幅度較大,投資者在投資于認股權證之前,應對認股權證之風險特性有充分認識。 3、市場操縱風險 由于認股權證的杠桿效應,不能排除市場上的某些投資者試圖通過操縱標的證券價格,在認股權證市場套利的情況。當出現這種情況時,認股權證價格可能出現劇烈波動,從而使認股權證投資者遭受重大損失。 4、市場流動性風險 由于認股權證之特殊性,可能出現其交易不活躍甚至出現認股權證無法持續成交的情況,從而使認股權證缺乏流動性,認股權證投資者的利益無法順利實現。 5、關于行權期規定所帶來的風險 本次發行的認股權證的存續期為自認股權證上市之日起18個月,認股權證持有人有權在權證存續期最后五個交易日行權。本次發行的認股權證僅可于行權期執行。 如果在行權期標的證券價格低于行權價,則認股權證投資價值將喪失。如果到期后不行權,則認股權證持有人的權利自動喪失。 6、認股權證行權后攤薄每股收益的風險 在認股權證行權期內,如投資者全部行權,公司的總股本將增加5,250萬股。公司的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可能由于股本和凈資產的增加而降低,存在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被攤薄的風險。 第五節 本次認股權證發行情況 1、發行人: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發行對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開立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東賬戶的機構投資者以及社會公眾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3、發行數量:10,500萬份 4、發行方式:每手青島啤酒分離交易可轉債的最終認購人可以同時獲得分離出的70份認股權證。 5、權證登記結算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第六節 認股權證主要條款 一、權證主要條款 1、發行人: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權證類型:歐式認股權證,即標的證券發行人發行的認股權證,在權證存續期間,認股權證持有人僅有權在行權期行權。 3、存續期:自認股權證上市之日起18個月,即2008年4月18日至2009年10月19日。 4、行權期:2009年10月13日至2009年10月19日中的交易日(行權期間權證停止交易)。 5、行權比例:2:1,即每2份認股權證代表1股公司發行的A股股票的認購權利。 6、行權價格:28.32元/股 7、認股權證上市數量:10,500萬份 8、認股權證的上市交易時間:2008年4月18日 9、權證交易及行權的程序: (1)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可的具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可以自營或代理投資者買賣權證。單筆權證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0萬份,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人民幣。權證買入申報數量為100份的整數倍。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賣出。認股權證的交易簡稱為“青啤CWB1”,交易代碼為“580021”。 (2)認股權證持有人行權的,應委托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申報;當日行權申報指令,當日有效,當日可以撤銷。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不得賣出。認股權證的持有人行權時,應支付依行權價格及標的證券數量計算的價款,并獲得標的證券。認股權證的行權簡稱為“ES091019”,行權代碼為“582021”。 二、保薦人對公司認股權證理論價值測算 保薦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認股權證理論價值進行了測算,僅供投資者參考。 1、關于公司上市流通認股權證理論價值分析 本期認股權證的持有人有權在權證上市滿18個月的最后5個交易日內行權,可將該認股權證近似視為歐式權證。 同時,由于權證行權會造成股本的擴張。傳統的Black-Scholes模型未考慮權證行權對股本的攤薄效應,不能直接用于認股權證的定價。因此采用考慮攤薄效應的Black-Scholes模型對股本認股權證定價,其定價公式為: 其中,W=認股權證價格 N=公司總股本 M=權證發行總份數 γ=權證行權比例 K=行權價格 T-t=權證剩余年限 S=標的股票價格(正股價格) r=無風險收益率 σ=標的資產的年化波動率 以青島啤酒2007年半年報披露的相關數據為依據,結合市場相關指標,確定用于計算青島啤酒認股權證理論價值的相關參數。 (1)青島啤酒在發行分離交易可轉債前的總股本為N=13.08億股; (2)本次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發行規模為15億元,每張債券面值100元,共計150萬手(1,500萬張)債券。每手債券附送70份認股權證,共計10,500億份認股權證,即M=1.050億; (3)每2份認股權證對應1股青島啤酒A股股票,即γ=2; (4)青島啤酒認股權證的行權價K=28.32元; (5)認股權證的存續期為18個月,T-t=1.5; (6)無風險收益率取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r=4.14%; (7)理論上,Black-Scholes模型中的波動率參數指的是股票與相應衍生產品價格之和的波動率,但由于青島啤酒是第一次發行權證,沒有相應權證的歷史價格數據,因此僅用青島啤酒A股股票價格的波動率來近似替代股票和權證的價格的波動率。根據測算,青島啤酒過去240個交易日股價的年化歷史波動率σ=54.6%。 對應青島啤酒A股不同的股票價格,根據考慮攤薄效應的Black-Scholes模型計算的每份認股權證的理論價值區間如下表所示: 單位:元 2、本認股權證作為青島啤酒A股股票的衍生產品,理論上其價格與青島啤酒A股股票價格密切關聯。但由于現實市場條件并不完全滿足Black-Scholes公式的假設前提,認股權證的交易價格還會受到市場供求、投資者心理預期等因素的影響,因此本權證上市后其實際價格很可能與按上述公式計算出來的理論價值存在一定的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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