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回應權證創設違法論 三漲停不拋風險自負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0日 00:55 東方早報 | |||||||||
早報記者 陳其玨 近日,有知名教授質疑權證創設的合法性,更有分析師直言權證創設違法,其理由是權證為流通股股東股改對價所得,創設權證損害了流通股股東的股改利益。針對這一說法,上證所權證工作小組組長陳支左前天表示,權證創設機制是經過批準并符合《證券法》的。
“權證創設并不是突然之間決定的,而是經過我們長達半年以上的考慮、研究、論證,且經過批準,有法有據。”陳支左表示,在此前頒布的《上證所權證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27條中就規定:已上市交易的權證,合格機構可創設同種權證,創設方式和具體要求由上證所另行規定。而《暫行辦法》是經過證監會批準的。 “另外,《證券法》中也有規定,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品種必須符合《證券法》,但還有一條:其他經國務院認定的證券品種也可以在交易所交易。目前交易的權證品種都是經過國務院認定的。”陳支左說。 據了解,《證券法》第2條規定,在中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 陳支左向記者透露,當初武鋼權證開始創設前,他們曾經要求武鋼集團有關人士承諾,允許券商等合法的發行人來創設它們的備兌權證,最后在風險揭示中也加了這一條。這也是很多人所不了解的。 “事實上,武鋼權證上市后已經連拉了三個漲停板,而等到權證允許創設了還不拋,自然會面臨巨大的風險。”陳支左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