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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力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廣州中院)送達的有關傳票。
李江明(原告)向廣州中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撤銷其與公司(被告)于2006年7月10日簽訂的《金璇大廈股權轉讓出資合同書》,原告將持有金璇公司90%的股權轉讓給被告,該《合同書》的標的為1080萬元。
目前公司涉及訴訟事項的金額為1080萬元。